四川省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對四川鄉村醫生隊伍的建設與發展提出明確目標和任務。
根據該意見,將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力爭使該省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
該意見提出,要合理配置鄉村醫生,原則上按每千名服務人口1-1.2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
同時,四川還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鄉鎮衛生院可按規定擇優考核招聘在村衛生室工作符合條件的執業(助理)醫師,派駐到村衛生室服務,探索“鄉聘村用”管理使用模式。并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原則上年滿65歲的鄉村醫生應退出鄉村醫生崗位,最高不超過70歲。
該意見還要求創新基層衛生人才使用機制。對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鄉鎮補貼,激勵基層醫務人員長期扎根基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