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8月4日電(記者岳德亮)為進一步激發大眾創業活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浙江省政府要求高校允許學生休學創業,自主創業成績可折算為學分。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發布的《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中指出,要加強創業教育培訓,高校要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允許學生休學創業。探索建立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自主創業情況折算為學分。
同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據了解,根據浙江省的相關規定,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資金的在校大學生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