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新聞辦今天上午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介紹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情況時表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的經濟負擔,將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還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
杜玉波說,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自1999年實施以來,經過多年探索,已基本形成比較穩定的制度。然而,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著部分跨地區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無法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政策、學生還款壓力較大、財政困難省份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貸款代償政策沒有得到很好落實等問題。
7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文件近期將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四部門的名義正式印發。此次調整瞄準了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杜玉波表示,政策調整之后,只要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都可以申請由財政繼續全額貼息,同時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也可以申請。畢業借款學生如果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經濟收入特別低,確實無法按期償還貸款,可申請救助,由經辦機構代償應還的本息。
據測算,延長了還本寬限期,借款學生畢業后,前3年還款金額可下降25%;貸款最長期限延長了6年,借款學生畢業后,平均每年還款金額下降30%—40%。
此次政策調整還完善了國家助學貸款考核制度。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對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監管時,綜合考慮風險補償金的緩釋作用,對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風險補償金覆蓋部分適用零風險權重,未覆蓋部分采用75%的風險權重。
同時,要求進一步落實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這次政策調整,要求有關省份盡快出臺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鼓勵地方高校畢業生到本行政區域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地方高校代償資金原則上由省級財政承擔,中央財政根據具體情況對西部省份予以獎補。
據悉,自1999年以來,國家助學貸款累計發放1200億元,惠及1100多萬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