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四個嚴禁”:嚴禁初中學校對初中畢業生封鎖中職學校招生信息;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干預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買賣生源,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社會勞動力“中介”組織利用中職學校進行招生。
通知指出,在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各地要建立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要積極穩妥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入學,為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創造條件。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招生錄取和家庭經濟困難資助等相關政策,為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要積極支持和鼓勵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收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月報告制度。
通知要求,要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要嚴格實行資格審查,對不具備基本辦學條件和招生辦學嚴重違紀的學校,要堅決停止招生。要建立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審核備案制度,學校招生簡章必須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部門審核后方可向社會發布。對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準入資格必須執行同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