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辦評分離是教育綜合改革的一個重要命題。教育部日前發布的《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 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干意見》,明確了管辦評分離的行動路線圖,這對于進一步落實好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部署,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激發教育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管辦評分離,厘清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權責關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社會廣泛參與的格局,是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促進管辦評分離”,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再次提出要“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應當說,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改革方向已經明確,而《意見》的及時發布,讓這項改革有了更加具體的行動指南。
《意見》亮點頗多,鼓舞人心。首先體現在改革的力度和誠意上。比如,《意見》明確提出“深化教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減少對學校辦學行為的行政干預”、“政府不得法外設定管理教育的權力”,切中了當前教育行政管理的要害,體現出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的決心。其次是針對教育熱點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改革措施,比如“嚴格控制針對各級各類學校的項目評審、教育評估、人才評價和檢查事項,大幅減少總量”等。
在管、辦、評三個層面,《意見》都提出了系統的改革措施。在管理層面,《意見》提出,要“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為將簡政放權落到實處,《意見》提出了一些創新性舉措,比如,在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開展負面清單管理試點,清單之外的事項學校可自主施行,并提出“要盡量縮減負面清單事項的范圍,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監管方式。”在辦學層面,去行政化有望取得重大突破。《意見》明確提出“逐步取消學校行政級別”。全面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實現校長的專業化、職業化。在評價層面,《意見》提出引入市場機制,將委托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價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這意味著建立第三方機構評價機制邁出重要一步,有利于全面提升教育評價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意見》對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進行了系統的頂層設計,要把《意見》的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既需要走好全國一盤棋,在《意見》的精神指導下推進,更需要地方和學校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因地制宜探索政策舉措,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開創上下協同、大膽探索、勇于開拓的改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