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海發布公積金新政,購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個人和家庭公積金貸款上限分別由30萬元、60萬元上調至50萬元、100萬元;繳補充公積金的,各自上限再分別增加10萬元、20萬元。新政策將自4月15日起實施。此次新政無論對一手房還是二手房都帶來明顯利好,加之此前降低首付的政策,在購房者每月支出成本減少的情況下,必然會促進買房意愿。以下是應屆畢業生就業指導網的小編為您搜集整理的上海公積金新政相關內容:
【通知一】
關于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
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
滬公積金管委會〔2015〕3號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更好支持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根據《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精神,現就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限額。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2000元。月提取限額今后如需調整,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另行公布。
三、簡化租房提取要件。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除應提供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房產信息狀況可以通過授權委托方式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集中代為查詢。
四、提取方式和時間。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的,一般采用轉賬方式。申請人可每年一次提出提取申請,提取資金每季度自動轉入本人名下指定銀行賬戶。次年進行復審。
五、單位集中辦理。對由單位提供租用住房的,可由單位負責收集材料,集中向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縣)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取。
六、騙提、套取行為處罰。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本通知要求盡快制訂相關操作細則,切實簡化業務辦理流程,方便繳存職工辦理提取手續。本通知自5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通知二】
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和二手房貸款年限的通知
滬公積金管委會〔2015〕2號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了更好地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對繳存職工購房的支持力度,根據《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就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和二手房貸款年限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最高貸款額度調整
1、購買首套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2、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
3、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調整至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8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4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8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二、關于二手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年限調整
低于5年(含)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為不超過30年。
6年至19年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
超過20年(含)以上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不得超過15年。
三、本通知自4月15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通知三】
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和二手房貸款年限的通知
(一)關于最高貸款額度調整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執行。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做相應調整。
(二)關于二手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年限調整
6年至19年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人
【通知四】
《關于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
1、放寬租房提取條件。規定凡職工連續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不再設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2、明確租房提取限額。規定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對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暫定為2000元/月。
3、簡化租房提取要件。對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請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即可,無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納稅證明等資料。為方便職工辦理無房證明,《通知》規定申請人也可通過授權委托方式由市公積金中心集中代為查詢辦理。
4、提取方式和時間。提取方式上仍采用轉賬方式,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同時,明確凡符合條件的提取申請人通過“一次申請,一年有效,次年復審”的方式,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申請人要求定期將提取資金劃轉至其名下指定賬戶。
5、建立單位集中批量辦理新機制。對由單位提供租住房的,單位可按規定提供相應證明后申請集中批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