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讓每個人都有機會通過教育改變自身命運”。這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和貧困地區教育的高度重視。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教育部對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本報北京4月3日訊(記者 萬玉鳳)為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教育部今天下發通知,對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通知明確,今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安排招生計劃5萬名,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北、河南、四川等10省區。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的渠道,讓每個人都有機會通過教育改變自身命運”。這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教育公平、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高等教育機會的高度重視。
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教育部在通知中明確,今年將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規模為5萬名,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甘肅等省區。教育部要求高校要合理安排分省計劃,并向農村考生數量多、升學壓力大的省份傾斜。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及縣以下優秀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可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6月3日前有關高校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招生辦法由各省(區、市)確定。
通知強調,有關高校特別是農村學生比例相對較低的高校,要擴大招生名額,努力使本校農村學生比例明顯提高。中央部門高校要將調減的特殊類型招生名額優先安排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和中學要創新服務舉措,通過對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給予經濟補貼、探索選派專家到當地開展考核或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等方式,為考生順利參加報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幫助。
為增加考生選擇機會,通知指出,要探索完善投檔辦法,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方式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在報考條件上,對考生的戶籍、學籍作出了嚴格要求。通知明確,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本人須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有關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報考條件及實施辦法。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為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通知要求,強化資格審核和規范管理,加大信息公開和違規查處。各地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個部門聯合審核戶籍、學籍的工作機制,嚴防資格造假。加強考生投檔和錄取資格審查,有關高校不得錄取不符合實施區域和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
教育部強調,各地各校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及時公布有關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錄取標準、錄取結果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