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9日訊(首席記者 高靚)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今天公布了對青海、浙江、河南67個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督導檢查反饋意見。
根據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規定,通過對各縣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滿意度等四方面檢查,督導檢查組認為,3個省共66個縣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認定標準。青海省1個縣的差異系數未達到要求,未能通過本次認定。
督導組發現,在辦學條件方面,城市學校建設步伐仍不能滿足新增人口入學需求,規模過大、班額過大、面積不足的問題在各縣(市、區)較為普遍;教師隊伍建設方面仍存在結構不合理、數量不足、校際配置不均衡、培訓經費未足額撥付使用等不足。
督導組提出意見,應“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持續推進機制,不斷提升均衡水平”。據悉,督導檢查組將把此次督導檢查結果向教育部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報告,提請最后認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