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鐫刻著一個民族的文化記憶,今天的每一個人,都應該為保護名人故居鼓與呼,這不僅僅是對名人文化尊嚴的敬畏,更是為了豐盈一個民族的精神文化家園。
■于雪飛
近日,有新聞爆料,新史學開山大師王國維的故居——一個充滿北京傳統建筑特點的四合院,私搭亂建嚴重,已經完全沒有了當初大師居于此地時的文化韻味,讓不少懷著敬意來探訪大師舊居的人敗興而歸。
名人故居鐫刻著一個民族的文化記憶,彰顯著名人自身的文化尊嚴和生活印記,是一筆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遺產。對于那些歷經風雨飄搖保存至今的名人故居,政府部門必須拿出系統、清晰、有力的保護計劃,給這些隨著歲月流逝而不斷被時代和城市發展規劃“格式化”的名人故居一次獲得新生的機會,而不是任其遭受風吹雨打,最后在推土機的轟鳴聲中倒下,湮沒在房地產開發的工地上。
名人故居之所以得不到有效保護,首要原因是現行的《文物保護法》還存在很多空白,尤其是對“何為名人故居”“名人故居的具體保護細則”等并沒有專門、詳細的闡述。所以在歷次由名人故居引發的“拆”“保”之爭中,如何界定房屋主人是不是“名人”,是否應該列入文物保護范圍等問題,往往成為“拆”“保”雙方攻守的焦點。最終的結局往往是,一些名人故居雖然房屋主人名氣很大,但無奈沒有進入到“文物保護目錄”里,最終也只能成為舊城改造的犧牲品。即使沒有被推土機推倒,也是茍延殘喘、破敗不堪,似荒郊院落,完全沒有了名人往昔居于此地的榮光和“氣度”。比如王國維故居,還有梁林故居,又或是北大燕南園,都存在類似境遇。
在關于王國維舊居的這篇新聞報道中,記者通過調查得知,大師的這座四合院之所以私搭亂建嚴重,是因為院內的這些亂建的小房子可以通過出租給考博的學生來收取租金,每月可獲取不菲的收入。這其實也暴露了名人故居保護的另一個尷尬——沒錢保護和修繕。
如果名人故居得不到保護性修繕和維護,后果只有兩種:一種是任其破敗下去,逐漸湮沒在城市變遷的歷史中;另一種是和商業開發結盟,獲得保護修繕的資金支持,但這種做法往往又會陷入“只修不保”的模式里。比如司徒雷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