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不可取
10月24日,浙江溫嶺一所民辦幼兒園的90后女教師顏艷紅虐童事件引起爭議。雖然事后顏艷紅已被辭退,并被公關機關刑拘,且其所在的幼兒園園長已被免職。但該女教師的行為令我們不少家長開始質疑把孩子交到幼兒園,到底能不能放心?
筆者認為,我們還是應該放心的,因為從當地有關部門的處理效率來看,還是比較及時的,尤其是第一時間內就將當事教師刑拘,基本上做到了積極介入,可見我們的政府部門對其事件的重視性。據查顏艷紅是無證的,一個民辦幼兒園的無證老師,又豈能代表我們整個幼師的素質?不能以偏概全否定我們整個幼師的素質。畢竟在許多幼兒園還是有不少優秀的教師存在。至于究竟什么樣的人能做幼師,
幼兒園怎能保證讓我們的孩子身心不受傷害。筆者認為首先是持證上崗,這是對一個幼師最基本的要求,因為通過職業培訓可以培養幼師的愛心,提高幼師的素質。另外是監管到位,民辦幼兒園最大的問題在于在人員錄用等方面上缺少監管,這也是導致民辦幼兒園師資差的根本原因之一。只要每個幼兒園都有科學完善的幼兒教師教育管理制度、紀律約束制度、行為警戒制度、保育監管制度,虐童事件將會徹底消失。(梁秋紅)
■花兒怒放需共同努力
教師被稱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天底下最神圣的職業之一。然而,近年來不斷發生的虐童事件,確實讓人憤怒和不解,它給教師這個神圣的職業抹了黑。人們不禁要問,是何原因讓社會中某些人的人性竟扭曲到這種地步?居然把虐待兒童當成一種“樂趣”,認為是“好玩”。
筆者認為,虐童事件的背后,主要還是師德教育缺失的結果,現在很多大學只重視學生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教育,只注重學生的就業率,而忽視了學生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教育,導致一些大學畢業生光有知識與技術,而缺乏道德良知。因此,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針對那些剛走上新崗位的年輕教師,要進行從教前的職業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并進行心理健康檢查,對那些心理確實不健康的,立即取消教師從業資格,這樣就能從源頭上杜絕一些虐童事件的發生。同時,針對個別教師工作中的情緒化問題,還要進行重點督導與訓練,培養他們的耐心與情商。
雖然當下確實有極個別教師背離師德,作出有悖師德的事情。但我們不能完全否定我們的教育,我們教育隊伍整體和主流是好的,他們大都是愛崗敬業、道德高尚的。孩子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我們學校、家長和社會必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使這朵花兒怒放,開得更鮮艷!(在皖一男)
■規范幼教行業、幼師隊伍刻不容緩
幼兒園是兒童的樂園,幼師是兒童的天使。為什么總有人喜歡以直接或間接的手段向兒童施暴?我認為有兩點,一是“黑戶”幼兒園;二是“無證”幼師。
每每出現幼兒園虐童事件,當地的教育部門、幼兒園都會出面解釋:當事人是“無證’幼師,我們已把她清退云云,似乎這樣就把自己推得干干凈凈了。我想,給社會、給受害幼兒及家庭所帶來的恐懼心理就能銷聲匿跡了嗎?非也!辦幼兒園的硬軟件設施是什么?招聘幼師有哪些條件?各級分管領導是干什么的?
是的,幼師流動性強、職業認可度低,年輕幼師自己在家也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還要去伺候別人的小孩子?現在的小孩子在家都是寶貝,不管是不是獨生,都不好帶,這是眾所周知的。不管怎么說,幼師畢竟也是一個光榮的職業。人民教師愛人民,就要為人師表,就要有行業規范。平時要加強職業道德、學習法律法規。話再說回來,即便你不懂法,畢竟還有做人的良知,只要能固守做人的基本良知,不去傷害他人即使可。只有良知遭到部分喪失,人性才會被扭曲。人性一旦被扭曲,就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世界。(書帶草)
■治標更要治本
作為一個五歲孩子的母親,當在新聞中看到浙江藍孔雀幼兒園教師顏艷紅用揪住雙耳提起、扔進垃圾桶、扒掉褲子等方式對待不聽話的幼童時,我頓時感到渾身戰栗不已,我無法想象這樣的經歷會給孩子的心靈留下怎樣的創傷和陰影,我更擔心,在家長目光不能觸及的地方,我們的孩子怎樣度過了他們的每一天?
涉事老師已被校方開除了,并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刑拘。但是,這種“治標不治本”處理辦法讓人隱隱擔憂。在憤慨和譴責之外,更值得我們追問和反思的是,該如何阻止虐童悲劇的重演呢?
洛克在《教育漫話》中提出:“做導師的人自己應當具有良好的教養。”幼兒教師不能僅僅將職業看作是一種謀生手段,更應該正確認識自己所擔負的特殊責任,要謹記幼兒教育的初衷;幼兒園方面要組織開展各種學習活動,提高幼兒教師的師德素質,并為幼兒教師創設良好的職業發展環境;社會和政府要加強立法和監督,有效約束幼師行為,同時,提高幼兒教師的社會地位,完善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系,將師德作為選聘幼兒教師和職業考評的主要依據,以此鞭策幼教規范自身的行為,提高職業道德。(望塵)
■幼教是一份良心活
什么樣的人可以做幼兒教師,可能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現在成為一名幼兒教師的門檻很低,會唱唱會跳跳就有機會成為幼兒教師。但是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幼兒教師可能就很難了。而我作為一個在幼教上工作了十幾年的老教師來說,更多地覺得幼教工作其實真的就是一份良心活,自己時刻要記住你要對得起這群可愛天真的孩子,你要無愧于教師的稱號。
孩子入了園,關起門來,你要是不說,誰也不知道你對幼兒究竟做了什么。就像溫嶺幼師虐童事件,要不是老師自己拍了照片,在過去長達一年的時間里誰也不知道她虐待了孩子。幼兒園的教育是保教并重的,一個熱愛工作的老師應把每一個幼兒當成自己的孩子,教育好孩子,照顧好孩子,吃喝拉撒睡,盡心盡力。幼兒園教育歸根到底是為了習慣養成。一個人在幼兒時期能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學習習慣是終身受益的。一名好的幼兒教師她也會時刻記得自己是孩子的一面鏡子,會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為孩子們做好榜樣。
好的幼兒教育能潤澤幼兒心靈,啟迪幼兒智慧!真心地希望每一位幼兒教能真正的化身為陽光天使,讓每一個孩子在幼兒園里身心健康成長。(搖曳的紙玫瑰)
■愛是最好的教育
孩子是上帝送給父母的最好的禮物,我一直固執地認為孩子是最具神性、最接近上帝的。因為孩子的純潔,世界變得真實。在這個俗世中,孩子的心是一方澄澈之湖,那里天光云影,山花初綻……從這一點來看,也許任何一個孩子都可以做我們的老師。
那么,到底什么樣的人才有資格做老師?專業素養自不必說,但教育是做人的工作,若無愛心,就算是才高八斗,也難為人師。
愛是最好的教育!在缺乏愛的教育體系中,教師淪為獄警,學生變成機器,人被嚴重異化。如此人格扭曲的老師,帶著成人世界的種種不堪去見孩子時,面對他們純凈的眼睛,不但心無愧怍,反而心安理得,甚至舉起魔鬼的教鞭肆意虐童。溫嶺虐童事件,再次挑戰了我們的底線,可謂人神共憤。媒體口誅筆伐,司法機關迅速介入,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似乎得到了妥善處置。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媒體又披露了小學保安虐童互彈小雞雞的消息,聯想到一系列虐待、猥褻學生的事件,不禁讓人感慨。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固然是主要原因,但愛心的缺失絕不容忽視,沒有愛,教育只是一臺“毀”人不倦的機器。(張居祥)
■現代教育心理關注的缺失
近些日子,網絡上關于虐童案的例子,一經曝光便層出不窮??從拎耳朵將小孩提起到掌摑幼兒,從針扎幼童到摔癱童女,大家的討論也是沸沸揚揚。有人痛斥教育制度的扭曲,有人說是家長的失誤。看了這些報道,我更多地認為是教師心理不健康造成的。
首先是教師,現在基本上一些正式企業在招聘雇員時都會進行一個心理測試,它不僅測試雇員和職業的匹配性,也了解了雇員的心理健康程度。但是教師沒有,雖然在考教師資格證時看了一些心理學的書,但是治不了自己。更何況有些教師壓根沒有持證上崗!都說教師福利好,每年可以體檢,但是,沒有部門說給教師來個心理檢測。在如今這樣的教育壓力下,教師的心理壓力和心理健康程度這一系列關系到學生的安全、發育、發展的因素被忽略了。其次,現代教師不僅心理學素質較差,而且心理知識也不足,小孩子語言表達能力本來就沒有完全發展發育好,更多地要靠教師細心地觀察溝通。可是,從這些案例我們就可以看出,一些教師的職業素質還沒有達到這一標準。所以發生了這么多慘劇。
身體健康很重要,可是心理失衡卻更可怕!(任葉)
■虐童事件該反思什么
據媒體報道:10月24日,浙江溫嶺一所民辦幼兒園的90后女教師顏艷紅,圖“一時好玩”,竟強行揪住一名幼童的兩只耳朵猛向上提……這種“好玩”值得反思!
體罰不僅導致孩子對教育產生恐懼,對其心理健康發育更會產生難以言說的陰影。所以,溫嶺幼兒園虐童事件的出現,不僅暴露了當前幼兒教師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更暴露了幼兒園保育和教育部門管理中存在的軟肋。
事發后,教育部門稱該教師無證上崗,姑且不論是推脫之詞還是實話實說?那么,我們應該從這事件當中反思什么?首先教育部門要加強監管力度,反思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其次處理女教師是必須的,要舉一反三,警戒他人;再次幼兒園整頓刻不容緩,調整師資隊伍迫在眉睫,否則,重蹈覆轍的現象難以避免;最后向孩子公開道歉,做好心理疏導,消除體罰造成的傷害和陰影;希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有法可依,讓孩子在陽光下成長。
如何建立和完善教育管理、追究責任機制,是目前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否則,要從根本上遏制體罰、虐待幼兒的畸形行為,只是一句空話!
在問責過程中不應止于師德層面的考問,更應在法律的框架下尋求解決之道,讓法治真正成為鞏固師德師風的筋骨和靈魂。
■王鐘的
“教師”和“虐童”這兩個詞搭配在一起,很容易刺激人們的神經。最近,遼寧鐵嶺、內蒙古鄂爾多斯等地連續發生校內教師傷害兒童事件。當地教育部門一邊嚴格處理相關責任人,一邊在系統內開展師德教育。公眾也習慣性地把矛頭指向教師的職業道德問題。
誠然,要讓教師自覺認同職業規范,形成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意識,離不開“心中的道德律”。但其約束畢竟是軟性的,道德標準也是有彈性的。從效果來看,“師德”對教師的約束過于依賴環境和教師自身價值觀,缺乏對行為的剛性約束。對違背師德的行為停留在輿論聲討和道德譴責層面,沒有明確的法律懲處措施,起不到真正的威懾作用。
在倡導道德約束之外,法治作為維護師生關系的最后一道防線,必須扮演好事前“防火墻”和事后“滅火器”的角色。剛性的法律與柔性的道德,兩者相得益彰才能從根上清正師德師風,保護好我們的孩子。
虐童事件發生后,各地處理方式明顯有差異。有的地方在處置問題教師時,沒有嚴格依規執行,放松了執行標準和執行期限;有的地方只顧著抓典型個案,背離了“一碗水端平”的處理原則;有的干脆上演了“高舉輕放”的戲碼??對受害學生、家長進行安撫勸導后,當事教師短暫停職又重新上崗。細思之,本質卻是相同的??往往以行政意志、道德訓誡取代法律程序。
對于虐童案的處理,多部國家法律已有相關規定。比如《教師法》規定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并且專門提到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要求學校“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對于教師虐待未成年人的行為,《刑法》則有故意傷害罪、猥褻兒童罪等罪名。
教育部也針對虐童和體罰學生事件的處理下發了多份文件。《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指出,“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
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處分。《教師資格條例》則規定,“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而且5年以內不能重新申請。
值得深思的是,為什么這么多法卻不能有效遏制類似事件的接連發生?筆者認為,一方面是因為有法不依,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有法難依。
現有法律法規對師德問題作了許多原則性的闡述,但實施起來卻不好把握。“經教育不改”和“影響惡劣”,是對問題教師實施懲罰的前提要求,但在執行中,如何界定“影響惡劣”,各地的寬松度把握缺乏一致性。至于“經教育不改”的前置條件,一方面對臨時起意的虐待行為沒有約束作用,另一方面也給問題教師逃脫法律制裁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間??不是還可以“經教育”嗎?“視情節輕重”又如何判斷,并沒有一個明確的執行標準,具體懲處措施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裁定,法規執行存在隨意性和不均衡性。
同時,對虐待兒童的專門法律界定也存在缺憾。現有刑法缺少專項罪名,適用于虐待兒童的條款均不是為未成年人這一群體專門設立的,“虐待罪”的適用范圍則只局限在家庭成員內。教師對兒童實施虐待行為,除非造成了較為嚴重的傷害,否則刑法構不成約束力。身體和心理均處于成長階段的兒童,其承受外界打擊的抵抗能力遠比成人低,拿保護成年人的法律條文來保護兒童,其約束效果可想而知。
在一些發達國家,都有專門的法律。兒童保護措施最發達的是美國,早在40年前就通過了《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案》,政府還設置了專門的兒童保護機構。日本也在十幾年前公布并實施了《虐待兒童防止法》,且在執行上越來越嚴。
在依法治國和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我們須以法治思維考量虐童事件。在問責過程中不應止于師德層面的考問,更應在法律的框架下尋求解決之道,讓法治真正成為鞏固師德師風的筋骨和靈魂。行政部門應進一步制定法規的實施細則并嚴格執行;司法機關則應以相關案件審理促進法律落地,并出臺司法解釋,讓法律真正成為準繩;立法機關則要意識到保護兒童法律的系統性和復雜性,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法律,讓我們的孩子在法律織造的安全網下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