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只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分別是非、識別善惡,才能依法辦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 魏海政 通訊員 江浩
“如果你辱罵一個人,算不算違法?”
“算!”
“如果算違法,違犯了什么法?應該依據什么法律處罰?”
“……”學生們開始紛紛討論,莫衷一是。
這是記者近日在山東省沂源縣實驗中學初三(7)班一節法制宣傳教育課上看到的情景。來自沂源縣檢察院的檢察官、該班“法制班主任”劉振,正在上“未成年人易觸犯的法律及案例教育”課。他一邊向學生拋出一連串問題,一邊運用多媒體課件講解點播,同時結合自身辦案經歷分享心得體會,吸引了學生們的高度關注和積極互動。
沂源縣教體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志明介紹,自2013年8月以來,沂源縣委、縣政府在縣檢察院和縣實驗中學前期合作探索的基礎上,決定聘請政法干警擔任學校“法制班主任”,與授課班級建立“一對一”的對接機制,走進課堂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法制教育專業性強,學校現有師資力量不足,而政法干警無論專業知識還是人員數量,都能滿足這一要求。”李志明說,“我們通過深入調研論證,由縣委政法委組織政法干警、學校德育教師、政教主任、分管校長,依據中學生的學識水平和心理特點,結合典型案例,協同研制了24個法制宣傳教育理論知識專題和6個實踐教育專題,并于今年2月開始在沂源實驗中學等3所學校試講。”
今年秋季開學后,沂源縣正式聘請156名政法干警擔任學校“法制班主任”,在全縣所有初級中學開設了法制宣傳教育課,“法制班主任”走上講臺與學生面對面交流、零距離互動。
上完課后,劉振告訴記者:“剛開始授課時,我還有點不太適應,在班級班主任密切配合,顧問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成員多次聽課評課、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