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3日印發《教育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辦法》,提出要嚴控“三公經費”,加強對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干部出國審批,嚴格外賓接待規格,外事禮品以學生作品為主。
《辦法》要求教育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嚴控“三公經費”,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因公出國經費管理和辦公用房清理、公務用車改革等各項制度,嚴格費用標準,強化審批責任。加強對領導干部出國(境)的審批和管理,規范因公臨時出國(境)日程安排,嚴格外賓接待規格,外事禮品以學生作品為主。嚴禁公款送禮、吃喝和旅游,嚴禁公車私用,不得出入私人會所、不得接受或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對上述現象一旦發現就嚴肅查辦并指名道姓公開曝光。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方面,重點查辦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在資金、資源分配、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事項中以權謀私的案件;以及利用職權插手教育專項經費、基建工程、招投標、教材教輔選用的案件。
《辦法》還要求建立黨員干部腐敗跡象識別和調查機制,當領導干部有不合理的高水準生活、同一些企業負責人之間有不同尋常的私人交往、濫用自由裁量權、隱瞞應當報告的個人重大事項等情況時,及時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