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是北京師范大學的校訓,這兩句話不僅在北師大師生中引起強烈的共鳴,在其他高校也有不小的反響。在許多特定的時間、場合,人們常常用這兩句話來概括中國教育事業的優良傳統,稱譽教師隊伍的優秀品質。
“學為人師,行為師范”之所以能夠在高校乃至社會上產生廣泛影響,具有較大的感召力、感
染力,與它本身所具有的中國傳統文化內涵有密切關系。
中國古代文獻當中,蘊涵著豐富的“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思想資源。南朝人劉義慶所著《世說新語》記載,南朝士林名流陳蕃“言為士則,行為世范。登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志。”北周詩人庾信稱贊時人陸逞:“事君惟忠,事親惟孝,言為世范,行為士則。”《舊唐書》贊頌唐文宗“文章可以為世范,德行可以為人師。”蘇軾曾稱譽同代人李常“才本天授,學為人師”等等。
這些文獻中雖然出現了“為人師”、“為世范”等詞語,但他們褒揚的對象并不是教師,而是帝王顯宦或官吏士人。這些人物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都是士大夫群體中道德文章的典范,是士林楷模的標準,是為人行事的典范,真正能夠達到這個標準、原則的,就是君子。應當說,“君子”是中國古代理想人格的代表,是中國古代倫理道德規范對主體——人最高的要求,也是我們探討“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一個重要概念。
中國古代“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思想大體包括這幾個層次:首先,君子的道德學問、言語行為是整個社會乃至個體的倫理道德規范,具有為世范、為人師的示范性與約束教化作用;其次,君子人格的規范標準是教師職業規范的基礎與原則。教師作為君子品格的集中代表及其實踐者、培育者、傳播者,要將君子人格的倫理道德言行規范通過教育教學渠道灌注給廣大的社會成員。再次,教師為人師表的范圍不僅僅局限在學校教育之中,還要面向整個社會。
需要強調的是,由于社會知識階層大多集中在學校,特別是那些標志國家社會民族整體知識與思想水準的權威學者大都集中在高等院校,所以在某種意義上,教師特別是高校教師就成為知識分子的集中代表。一個國家民族社會的知識分子,不僅是社會思想文化的創造者,也是社會文明水平的代表者。因此,對于高等院校的教師而言,“學為人師、行為世范”不僅僅意味著在知識、道德、言行等方面為學生、社會作出積極表率,更要為時代、為國家、為民族不斷創造出先進的思想資源,成為時代、國家、民族思想文化的奠基者、開創者、先行者。這其實也是中國古代君子人格的重要內涵,所謂“為生民立極,為天地立心,為萬世開太平,為往圣繼絕學”,就是這個意思。
作為中華民族文化傳統的重要思想資源,“學為人師、行為世范”也具有突出而鮮明的時代意義。
中華民族在悠久的發展歷程中,逐步形成了團結、統一、和平、勤勉、自強等偉大的民族精神。它對于中國文化的形成演進具有不可估量的歷史意義與思想價值。當代中國的先進文化,在積極面對現代化、全球化未來發展前景的同時,還應當面向廣大民眾,充分體現具有鮮明民族特色、民族氣派、民族個性的文化存在。換言之,中國當代先進文化應當既具有時代的共性,又具有民族的個性,既要緊隨當代世界潮流的發展趨勢,又要保持傳統文化精神的獨特內涵。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學為人師、行為世范”就給當代中國教育事業指出了先進文化發展的方向。它要求我們廣大的教育工作者不僅要成為知識的權威,還要成為科學的導師;不僅要成為道德的師長,還要成為行為的楷模;不僅要成為課堂教學中的良師,還要成為課外活動中的益友;不僅要成為傳統文化的傳承者,還要成為現代文明的傳播者;不僅要成為校園文明建設的推動者,還要成為引導社會文明進步的思想先行者。
“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是北京師范大學的校訓,它充分體現了北京師范大學建校、立校的宗旨、原則及其內涵,但其實質內涵又不僅僅局限于此。正如我們在前文所說的那樣,“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是中國傳統道德倫理文化的具體體現,也是中國教育文化傳統的生動寫照。通過學習校訓,使我們懂得,教師的職業規范標準與中國古代君子人格的典范標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君子人格規范是教師人格規范的基礎和土壤,而教師的人格規范不僅滲透著君子人格的內在精神,同時賦予君子人格以更強烈的自我約束、自我修養、自我警示、自我提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如果說君子人格對于社會整體的影響是不自覺的、潛移默化的,那么教師人格對于學生乃至社會整體的影響就是高度自覺,與君子人格相比,它具有更強的制度約束力與社會影響力。這或許就是北師大校訓不僅在校園里具有很大的感召力,在社會上,在整個高等教育界也具有很大影響力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