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手抄報資料:中國教師節的歷史發展】
1932年,民國政府曾規定6月6日為教師節,解放后廢除了6月6日的教師節,改用“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教師節。
1951年,教育部和全國教育工會曾宣布“五一勞動節”同時為“教師節”,但執行的結果是教師節沒有了。文化大革命中,教師被貶為“臭老九”,社會地位極其低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從1980年起,全國教育工會開展“慶教齡”、“五講四美,為人師表”等一系列尊師重教活動,提高了教師的政治、社會地位。
1981年3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中國民主促進會的17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確定全國教師節日期及活動內容案。提案指出,教師擔負著培養四化建設人才的重任,應當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
1982年4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聯合,由張承先和方明共同簽發的“關于恢復‘教師節’的請示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報告中并建議以馬克思的誕辰日5月5日為教師節。
1983年3月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上,方明和民進18位政協委員聯名再次提出“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造成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議恢復教師節案”。同年9月,中宣部辦公廳致函教育部辦公廳,經研究政協一次會議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復教師節。
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東昌部長和方明共同簽發的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于恢復‘教師節’的請示”送中央宣傳部。
1984年10月,萬里、習仲勛等中央領導對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的請示圈閱。
1984年12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于建立‘教師節’的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并報國務院。
1985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這一議案,確定每年的9月10日為教師節。
從2004年開始,時任全國政協委員的著名人文學者李漢秋以提案的方式,多次呼吁以孔子誕辰作為教師節。他認為:傳統節日是世代相傳,我們已無權擇日;而重新設定的節日是由我們自己擇日的,就應當考慮這日子是否有歷史文化內涵、如何接續歷史傳統。教師節應當是很有文化內涵的節日,應該延續源遠流長的歷史傳統。以孔子誕辰作為中華教師節是非常合適的。經權威部門研究測算,孔子誕生于公元前551年9月28日(陽歷),這個日子也恰當其時:新學年開始時的繁忙已經過去,可以有時間籌辦教師節和國慶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