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南昌師范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南昌師范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以及《南昌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學生轉換專業遵從如下規定:
一、新生未滿一學期不得轉換專業;學生申請轉專業時,其擬轉入專業應符合當年招生錄取規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合格的,可以轉換專業:
(1)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院內其他專業學習者;
(2)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
(3)學生確有特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應提供相關成果或專家證明等);
(4)留級、復學學生,如所學專業無后續班,學校可酌情安排轉到其他專業學習。
(5)其他符合轉專業有關規定的。
三、轉專業的時間與手續
(1)每年五月初各系(院)公布可能接受轉入學生的名額數;
(2)五月中旬,學生向自己所在系(院)提出書面申請。 經轉入系(院)同意;
(3)各系(院)每學年轉出的學生數一般不得超過該年級專業總人數的10%。
(4)教務處對各系(院)報來的轉專業材料進行審核后,報學校批準,于六月底前公布名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換專業:
(1)有考試違紀行為或受到其它紀律處分的學生;
(2)正在休學、保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不同科類專業的(文、理科學生不得互轉,音、體、美專業不得互轉,文理類學生與藝術類學生不得互轉,師范類與非師范類不得互轉)。
(5)招生時的下一批次錄取專業轉入上一批次錄取專業的。
(6)已轉過專業的;
(7)無正當理由的;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南昌師范學院有哪些專業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所屬學科 | 所授學位 | 批準時間 | 類別 | 所占比例 |
1 | 071001 | 生物科學 | 理 學 | 理 學 | 2013 | 師范類 | 24% |
2 | 070201 | 物理學 | 理 學 | 2014 | 師范類 | ||
3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科學 | 理 學 | 2015 | 師范類 | ||
4 | 070301 | 化 學 | 理 學 | 2016 | 師范類 | ||
5 | 071201 | 統計學 | 理 學 | 2016 | 非師范類 | ||
6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 學 | 2014 | 師范類 | ||
7 | 040106 | 學前教育 | 教育學 | 教育學 | 2013 | 師范類 | 20% |
8 | 040201 | 體育教育 | 教育學 | 2014 | 師范類 | ||
9 | 040107 | 小學教育 | 教育學 | 2015 | 師范類 | ||
10 | 040203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教育學 | 2016 | 非師范類 | ||
11 | 040102 | 科學教育 | 教育學 | 2016 | 師范類 | ||
12 | 130202 | 音樂學 | 藝術學 | 藝術學 | 2013 | 師范類 | 20% |
13 | 130501 | 藝術設計學 | 藝術學 | 2013 | 非師范類 | ||
14 | 130401 | 美術學 | 藝術學 | 2013 | 師范類 | ||
15 | 130205 | 舞蹈學 | 藝術學 | 2016 | 師范類 | ||
16 | 130404 | 攝 影 | 藝術學 | 2018 | 非師范類 | ||
17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文 學 | 2013 | 師范類 | 16% |
18 | 050201 | 英 語 | 文 學 | 2013 | 師范類 | ||
19 | 050262 | 商務英語 | 文 學 | 2015 | 非師范類 | ||
20 | 050107T | 秘書學 | 文 學 | 2017 | 非師范類 | ||
21 | 12090K | 旅游管理 | 管理學 | 管理學 | 2014 | 非師范類 | 12% |
22 | 120801 | 電子商務 | 管理學 | 2016 | 非師范類 | ||
23 | 120903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管理學 | 2017 | 非師范類 | ||
24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工 學 | 工 學 | 2016 | 非師范類 | 4% |
25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 學 | 法 學 | 2016 | 師范類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