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8普通高考評卷工作有關規定
1、加強評卷工作組織領導
成立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評卷工作領導小組,省高招委副主任為組長,評卷高校校長、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組長、省教育考試院院長為副組長,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統一領導、管理、協調普通高考評卷工作,處置評卷中出現的重大突發事件。各評卷點高校成立評卷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加強對評卷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評卷工作責任落實。
2、嚴格選聘評卷教師
今年省教育考試院開發了“江西省普通高考評卷教師管理系統”,所有評卷教師由省教育考試院和學科評卷組在有關中學、教研室和普通高校嚴格按規定條件審查、推薦入選“評卷教師管理系統”的教師中進行遴選。
3、加強評卷質量監控
我省普通高考所有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網上評卷嚴格實行“雙評、三評、終評”的評卷工作程序,建立評卷復查、復核、仲裁工作機制。各學科組設立評卷質檢組,采取抽樣檢查的辦法檢查、分析和評估評卷質量。省教育考試院設立質量監測組,向各學科評卷組派駐教育測量學專家,對評卷工作進行全程跟蹤監測,確保評卷質量。對有爭議的答卷,學科專家組予以終評,進行評卷仲裁。
4、確保評卷信息安全
根據網上評卷管理規定,加密號處理后的考生答卷無法調換,計算機隨機分派給評卷教師的考生答卷,無任何考生基本信息。在評卷工作現場,實行全程視頻監控,評卷教師不得攜帶手機進入評卷工作場所。評卷點對評分參考或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進行管理,統一編號,非工作時間收回保存。
5、做好成績發布工作
在統分和成績合成期間,將實行全封閉管理。所有考生成績將于6月23日左右通過“兩網兩微一APP”的信息發布渠道統一對外公布。成績發布后,考生如對公布成績有疑問,可以向所在的縣(區)招考辦提出復核申請。申請復核的范圍為:是否存在漏評、錯統情況。評分寬嚴不屬于復核范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復核過程中答卷不與考生或家長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