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冬新兵入伍,在優撫安置上有哪些政策規定?昨天,記者從省政府征兵辦獲悉,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主要依據《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對應征入伍的士兵及家庭,發放優待金、安置費;如果是大學生入伍,還享受獎勵金。
根據《條例》,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政府發給優待金,一年一發,優待金標準不得低于所在縣(市、區)的平均生活水平。有條件的地方,對戶籍在同一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義務兵,可按照城鄉統一標準發放義務兵優待金。蘇州常熟今年大幅提高義務兵優待金和安置費標準,其中,義務兵優待金每年由5800元提高至6800元,退役安置費由4萬元提高至4.2萬元,義務兵服役兩年,共計55600元。
今冬征兵,我省高校應屆畢業生征集比例要達到20%,此外還有大量在校生。我省規定,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學校就讀的大學生,應征入伍后,本人及家庭除了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優待金,同時在服義務兵役期間,在校本科生不低于批準入伍的縣(市、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50%,已畢業的不低于60%。
學生退役后要求復學的,可享受下列優待: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獎勵、原是本科生的,只要申請,就可以免試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