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培養小學和學前師資為重點的省屬普通本科學校。學校前身為創建于1952年的江蘇教育學院,是建國初期江蘇省較早設立的17所公辦本科學校之一。1959年,江蘇教育學院在全國省級教育學院中率先舉辦普通本科教育。“文革”期間學校一度停辦,1978年復辦并開始招收普通專科生,1996年起恢復招收普通本科生,2003年起招收五年一貫制專轉本師范生。2013年,學校經教育部批準由省屬成人本科學校轉設為省屬普通本科學校并更名為江蘇第二師范學院。60多年來,學校始終堅持服務江蘇基礎教育的辦學定位,逐步形成了“職前職后融通、教育科研引領、實踐取向鮮明”的辦學特色。
近年來,學校秉承“崇德敬業、求真創新”的校訓和“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師范精神,按照學校十三五規劃確定的任務目標,牢固樹立創新、內涵、特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不斷完善學校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水平,著力構建符合學校實際的現代大學制度,朝著建設“高水平有特色新型師范學院”的目標穩步邁進。根據《江蘇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蘇師大教〔2014〕2號),現將2017年度轉專業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機構
成立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按姓氏筆畫排序):
組長:方忠
成員:伍斌 劉瑩 沐來龍 陳 洪 商亮 崔成前 廉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瑩兼任。
二、計劃制定與報名(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25日)
各學院制定2017年度轉專業工作計劃,包括筆試和面試的選拔方案、考試大綱、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各專業預定計劃招收人數原則上不低于5人),于12月14日前交至教務處學籍科。經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12月30日前在校內信息門戶公布轉專業計劃和錄取原則。學生登陸教務處網站下載填寫《江蘇師范大學2017年轉專業報名表》,請轉出學院初審后于2017年2月19日前集中交至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復審。
三、資格審查與公示(2017年2月19日?2017年2月24日)
2月22日公示符合轉專業報名資格的學生名單,公示期3天。對公示中有異議的學生請于2月24日下班前將申訴材料送至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3#-211)。
四、日程公布與考試(2017年2月25日?2017年2月26日)
2月22日公布考試日程,2月25日?22月26日筆試與面試。
五、錄取公布與手續辦理(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
根據錄取原則,教務處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3天。獲得轉專業資格的學生在2月27日-3月1日登陸教務處網站下載填寫《江蘇師范大學學籍異動表》,按照學籍異動程序,于3月3日當天到3#211辦理轉專業手續。
六、其他事項
1.本次申請轉專業主要針對2016級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不包含敬文書院、中俄學院、圣理工學院,鄉村教師計劃、綜合評價錄取、中高職“3+2”“3+4”項目,新疆伊犁定向、內地新疆班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
2.根據江蘇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蘇教學〔2014〕8號),“切實加強對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后的管理,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得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3. 本科招生第二批次錄取的學生,符合轉專業條件且專業智育排名在本班級前30%,可申請轉入本科招生第一批次專業,當年招生專業批次詳見(http://bkzs.jsnu.edu.cn/lnfs/list.psp)。
4. 獲批轉專業學生2017年3月3日前仍在原學院學習及參加考,2017年3月3日轉入新專業學習。2015級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需降年級轉入。學生轉入新專業后,應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審核畢業資格。轉專業前已修完的課程,如等同或高于轉入專業課程要求,可替代,其余已取得課程學分轉為選修課學分。學分認定須經轉入學院審核、教務處審批。
5.申請轉專業學生應慎重對待轉專業,一旦取得轉專業資格,不得放棄。
6.對在筆試、面試等環節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轉專業資格,視情節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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