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春大學本科優秀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給你作出如下解釋:
一、轉專業工作在新生入學一年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每年只辦理一次。學生轉專業應依據下述原則進行:1. 理工類專業學生可以相互轉專業;文科類專業學生可以相互轉專業;理工類、文科類專業學生可以轉入文理兼招專業;文理兼招專業學生可以轉入文科類專業。2. 按藝術類招生,加試科目相同的藝術類專業可以相互轉專業。3. 文科類專業與理工類專業、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的學生不能相互轉專業。4.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5. 轉專業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進行;志愿相同的,按照考試課的相對平均學分績點排序;再相同的,依據學校公布的各專業優先接收條件排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 從外校轉入我校的學生;2. 專科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3. 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4. 正在進行(或受到過)學籍處理的學生;5.參加學校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
三、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條件:
1.第一學年修讀結束、即將進入第二學年修讀的全日制本科優秀學生;2. 注冊手續齊備,繳清學費及其它應繳費用;3. 第一學年所修課程無不及格,且所有考試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專業的年級前5%(位于本專業年級前5%的學生如不轉專業,排在后面的學生不可以遞補);4. 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5. 身心健康,且符合轉入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四、具體步驟:每年6月初,學校會下發相關通知公布名額及接收條件,學生可在此后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