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防治碘缺乏病日宣傳活動方案一
各市鹽務局、食鹽定點生產企業:
日前,國家衛生部、發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第22屆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動的通知》。要求在全國開展第十五屆防治碘缺乏病活動,活動日期是5月15日,宣傳主題是“堅持食用碘鹽,享受健康生活”。現將國家十二部委的聯合《通知》印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廣泛深入地做好防治碘缺乏病的宣傳工作
近年來,我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大成績,但發展不平衡,一些原鹽產區、省際邊界地區、農村貧困地區私鹽、非碘鹽沖銷嚴重。2007年xx省鹽碘監測報告顯示,由于部分縣(市、區)重視不夠,疏于防范、淡化管理,致使全省有9個縣(市、區)碘鹽覆蓋率低于90%。因此,各級鹽業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對防治碘缺乏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深入持久地宣傳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艱巨性和長期性,喚起全社會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視,確保實現到2010年全省有95%以上的縣(市、區)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標。
二、加強領導,圍繞主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活動
各級鹽業管理部門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今年國家對開展防治碘缺乏病宣傳工作的要求,并切實加強與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緊緊圍繞“堅持食用碘鹽,享受健康生活”的宣傳主題,突出重點,廣泛動員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認真搞好今年的宣傳活動
各市尤其是碘鹽覆蓋率不達標的市、縣級鹽業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以防治碘缺乏病日宣傳活動為契機,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宣傳形式,深入基層和重點地區,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
各級鹽業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今年的宣傳工作。宣傳活動結束后,各市鹽務局要將活動開展情況于5月25日前報省局食鹽處。
二О一六年五月五日
2016防治碘缺乏病日宣傳活動方案二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xx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月15日是我國第23屆“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傳主題為“堅持科學補碘,預防碘缺乏病”。為做好今年我省的宣傳活動,根據衛生部等十三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第23屆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動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將我省“5.15”活動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大宣傳力度
當前,我省部分與省外接壤點邊遠貧困鄉鎮非碘鹽沖銷仍然嚴重,私鹽販跨省大宗販銷工業鹽沖銷食鹽市場行為仍然存在,制販假冒小袋食鹽現象時有發生。各地要充分認識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工作,確保在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的基礎上,鞏固和擴大碘缺乏病防治成果。要切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喚起全社會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視,使廣大群眾自覺抵制私鹽,食用合格碘鹽,保障身體健康。
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宣傳安排
省衛生廳與省鹽務局研究決定:將第十八屆“防治碘缺乏病日”宣傳活動擴展為宣傳周活動。
各市(州、地)衛生局、鹽務管理各分支局和貴鹽集團各分子公司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扎實有效的開展宣傳。圍繞“堅持科學補碘,預防碘缺乏病”的宣傳主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把宣傳力量放在合格碘鹽普及率低的重點鄉鎮和學校,尤其是與省外接壤受私鹽傾銷嚴重,市場占有率低,銷售不正常,管理難度大,老百姓食用碘鹽意識淡薄的縣、鄉、村,重點是對代售戶、育齡婦女、家庭主婦、中小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
三、結合實際情況,注重宣傳效果
本次活動要突出“堅持科學補碘,預防碘缺乏病”的宣傳主題,積極宣傳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普及食用碘鹽對于保持健康,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宣傳食鹽專營政策和國家有關鹽業法律法規,曝光典型涉鹽案例等;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法、碘鹽防偽知識,提高群眾自我防范意識,自覺抵制私鹽;大力推介“碧源”牌食用鹽是xx省著名商標和唯一品牌,提高“碧源”牌食鹽的知名度。
通過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活動,喚起全社會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認可,引導公眾對“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信賴和支持。
四、活動形式及要求
(一)各市(州、地)衛生局、鹽務管理各分支局和貴鹽集團各分子公司要在此次宣傳活動中做好組織協調配合工作。主要采取點面結合,深入基層單位,選好重點,制定具體宣傳方案,明確重點鄉鎮,力爭取得宣傳實際效果。
(二)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可選擇1?3個重點縣并深入到鄉鎮開展宣傳。“5.15”當日逢縣城趕場日的在縣城宣傳,不遇趕場日的在鄉鎮或在學校進行宣傳。“5.15”之后要利用鄉鎮趕場日開展連續流動宣傳,時期應持續一周。
(三)在辦公樓、鬧市區主要街道和宣傳點懸掛宣傳口號,置放宣傳展板,采取現場咨詢、真假食鹽鑒別、播放公益公告及碘缺乏病宣傳片、開展碘缺乏病防治和食用合格碘鹽知識宣傳,散發宣傳傳單等宣傳品,切實提高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和可行性。
(四)在今年“5.15”宣傳期間,要把宣傳活動深入到經濟文化相對落后、市場監管難度較大或私鹽易于傾銷的鄉鎮學校,要給學校及老師提供資料,請學校安排一定時間向學生宣講碘缺乏危害及防治知識,起到“小手牽大手”的作用。
(五)通過新聞媒體報道、刊登“5.15”宣傳活動,宣傳打擊涉鹽違法犯罪活動以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識等。爭取縣、市有線電視臺播放宣傳光盤。
(六)省級宣傳點放在畢節、遵義和安順,具體宣傳點由當地確定。省級宣傳點所在縣(市、區)應積極做好準備工作,明確時間、地點、宣傳方式及人員車輛安排,并與當地政府及學校取得聯系,組織人員參與宣傳。
(七)宣傳品將由省衛生廳和省鹽務局、貴鹽集團公司統一提供,各單位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發放,并在鄉鎮、街道、學校、衛生院、零售店散發、張貼。
(八)各單位要對“5.15”宣傳活動精心安排,嚴密組織,營造聲勢,取得成效。
(九)各單位要在宣傳活動結束后進行認真總結,于5月25日前將活動總結(總結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需加蓋公章。活動總結應含活動照片)報省衛生廳和xx省鹽務管理局鹽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