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議考核的意義和目的
通過開展評議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局屬各相關單位行使行政執法職權的情況,深入推進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設,提高交通運輸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進公路、水路執法規范化建設,為加快閩西現代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局成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三、評議考核的內容
(一)行政許可審批情況:
1.建立和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工作制度的情況;
2.設定行政許可、行政審批項目情況;
3.行政許可案件辦理情況;
4.對被許可人實施許可、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情況。
(二)行政處罰、強制案件辦理情況:
1.案卷文書制作主體、事實、適用依據、程序等合法性情況;
2.執法程序規范性情況;
3.檔案卷宗規整情況。
(三)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建設情況:
1.基層執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設落實情況;
2.公路執法專項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3.組織執法人員參訓考試情況。
四、評議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采取各相關單位自評和全面考評相結合、案卷評查與實地督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評議考核的步驟
(一)組織動員(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牽頭,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考評方案,并組織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評階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關單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進行自查自評。其中重點做好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和實地督查,并將自查自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6月7日前報縣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表》(附件1)、《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附件2)和《交通運輸行政強制案卷評查標準》(附件3)、《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附件4)以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附件5)中的標準,對局屬各相關單位進行自查自評;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表》、《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進行自查自評;縣運輸管理所按照《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進行自查自評。
(三)全面考評階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評的方式。局將組成考評組,在各相關單位自評工作基礎上,以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測評各相關單位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開展情況。
2.評議考核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由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督導檢查三部分組成。
(1)案卷評查。對具有行政職權的單位隨機抽取以來辦理的行政許可案件總數的20%、行政處罰案卷總數的15%、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處罰案卷的30%進行評查,重點評查強制文書的使用情況。
(2)基層站所考核。抽查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進行基層站所實地考核情況,考核內容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三基三化”建設情況。
(3)督導檢查。采取聽匯報、查看相關資料及日常監督記錄、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相關單位履行法定職責情況、公路執法專項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總結迎檢通報階段(6月23日?8月30日)
1.對考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匯總,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題報告,并將此次考評情況進行通報。
2.認真處理好考評中暴露的重要問題,對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規范性文件,責令發布單位撤銷或者修改;對不履行或不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對作出的違法和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糾正或責令改正;行政執法主體不合法的,責令予以糾正。
3.對本次考評工作中發現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針對考評組提出的反饋意見及時進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對各縣(市、區)的督導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謀劃。
各單位要站在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轉變發展方式、加快發展現代化交通運輸業的高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真正把這次執法考評作為今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實、抓好,抓出實效,確保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二)嚴格考評,確保質量。
執法考評工作要深入基層,通過督導檢查,確確實實掌握基層執法單位的實際情況,探索解決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執法行為,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平。
(三)總結經驗,完善機制。
要認真總結經驗,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發掘考評中的好制度、好方法,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要系統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跟蹤督導整改情況。要結合考評工作不斷創新執法考評的內容和方法。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革執法考評模式,逐步實現全方位、全流程、信息化的執法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