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一、烈士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
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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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姓名 |
| 被授予烈士稱號時間 |
| 與考生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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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 士事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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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為烈士子女。
經辦人:
縣(市、區)民政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烈士(含軍人烈士)子女考生使用此表, 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考生辦理審核時須出具烈士證書、證明考生與烈士關系的證件原件。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二、歸僑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
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 ||||||
僑居國 |
| 歸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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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姓名 |
| 工作單位 |
| ||||||
母親姓名 |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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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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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為歸僑。
經辦人:
縣(市、區)僑務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
該生為歸僑。
經辦人:
市僑務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歸僑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考生辦理手續時須出具歸僑證原件。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三、華僑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
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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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信息 | 華僑姓名 |
| 僑居國及定居地 |
| 現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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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出國 |
| 職業 |
| 與考生的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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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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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以上華僑情況屬實,該生為華僑子女。
經辦人:
縣(市、區)僑務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
該生為華僑子女。
經辦人:
市僑務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華僑子女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 考生辦理手續時須出具定居國外的證件、證明華僑與考生關系的證件(如戶口簿)、考生的僑眷證等原件。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四、歸僑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
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 ||||||||||||
家庭住址 |
| ||||||||||||||
歸僑姓名 |
| 僑居國 |
| 與考生關系 |
| ||||||||||
何時回國 |
| 工作單位 |
| ||||||||||||
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以上歸僑情況屬實,該生為歸僑子女。
經辦人:
縣(市、區)僑務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
該生為歸僑子女。
經辦人:
市僑務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歸僑子女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 考生辦理手續時須出具考生歸僑證、證明考生與歸僑關系的證件(如戶口簿)原件。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五、臺灣省籍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
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 |||||||||
家庭住址 |
| |||||||||||
在臺籍貫地址 |
| |||||||||||
父親姓名 |
| 工作單位 |
| |||||||||
母親姓名 |
| 工作單位 |
| |||||||||
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為臺灣省籍考生。
經辦人:
黃岡市臺辦蓋章
年 月 日 |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臺灣省籍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考生辦理手續時須出具證明臺灣省籍的證件原件,如戶口簿等。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六、農村獨生女考生或絕育雙女戶考生)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 年月 |
| 報名號 |
| ||||
畢業學校 |
| 身份證號碼 |
| ||||||||
戶口所在地 |
|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編號 |
| 《優待證編號》 |
| ||||||||
父親姓名 |
| 戶口 所在地 |
| 身份證號 |
| ||||||
母親姓名 |
| 戶口 所在地 |
| 身份證號 |
| ||||||
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及其父母關系屬實,戶籍資料均符合申報條件。 經辦人:
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章 年 月 日 | |||||||||
經審核,該生符合申報條件,同意上報。
經辦人:
鄉(鎮、街道)計生辦蓋章
年 月 日 | 經審核,該生符合申報條件,同意上報。
經辦人:
縣(市、區)計生局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材料齊全,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申報程序:個人申請并填寫此表,由所在村委會出具證明,經學校審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手續后,于4月15日前交戶籍地計生辦,4月22日前由計生辦集中交縣(市、區)計生局審核并公示一周,縣(市、區)計生局于4月30日前交縣(市、區)招考機構,逾期概不辦理,責任自負。縣(市、區)招考機構不對個人和學校。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考生辦理手續時須向戶籍地計生辦上交父母親及本人的家庭戶口簿、農村獨生女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優待證》原件和復印件兩份。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七、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
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 ||||||
父(母)姓名 |
| 犧牲(致殘)時間 |
| 與考生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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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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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審核意見 | 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經辦人:
縣(市、區)民政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
該生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經辦人:
縣(市、區)公安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使用此表, 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考生辦理審核時須出具有關證書、證明考生與父(母)關系的證件原件。
4、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5、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八、軍人子女優待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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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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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姓名 |
| 部職別 |
| 與考生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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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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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項目) | 在申請項目后打√ | |||||||||||
A | ①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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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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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①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
| ||||||||||
②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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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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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材料齊全,同意上報。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經審核,該生為軍人子女,第____類第____項,第____類第____項,屬實。
經辦人:
所在部隊師級以上政治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 經審核,該生為軍人子女,第____類第____項,第____類第____項,屬實。
經辦人:
黃岡軍分區蓋章
年 月 日 | 該生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同意加分。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符合優待的軍人(不含烈士)子女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同一考生符合多個項目的,只取最高的一項,不累計加分。
2、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
3、簡要說明欄對符合的加分項目申請進行簡要說明,涉及秘密的不予填寫。
4、考生辦理審核時須出具有關證書、證明考生與父(母)關系的證件原件。
5、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
6、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
黃岡市中考加分優錄投檔項目審批表
(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考生)
考生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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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 中考報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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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評定(獲獎)時間 | 評定(獲獎)項目 | 級別(名次) | ||||||||
①獲得全國和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三等獎,以及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的獲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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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體育競賽獲得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以及藝術比賽(集體項目除外)中獲得市級一等獎,省級、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獎次的優勝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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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市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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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少數民族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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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生為本校畢業生,此表填寫內容與中考報名信息一致。
經辦人: 初中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以上情況屬實。
經辦人: 有關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材料齊全,同意優錄。
經辦人: 縣(市、區)招考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 |||||||||
說明:1、符合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報送縣(市、區)招考機構審核、公示。2、優錄項目由證件頒發、評定單位審核蓋章。3、此表一式兩份,隨原始證件復印件一起,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備查。4、考生辦理手續時須出具附獲獎證書原件。5、表上意見欄內除加蓋公章外,經辦人必須簽名,否則無效。6、考生申報項目的具體政策詳見市教育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