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并提出將每年的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同年10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接受了該建議。世界環境日的確立,反映了世界各國人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態度,表達了我們人類對美好環境的向往和追求。
世界環境日,是聯合國促進全球環境意識、提高政府對環境問題的注意并采取行動的主要媒介之一。
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每年都在6月5日的這一天開展各項活動來宣傳與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每年6月5日選擇一個成員國舉行“世界環境日”紀念活動,發表《環境現狀的年度報告書》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據當年的世界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熱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
世界環境日的意義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要求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在這一天開展各種活動來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當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并在每年的世界環境日發表環境狀況的年度報告書。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在這期間發布中國環境狀況公報。
中國從1985年6月5日開始舉辦紀念世界環境日的活動,以“青年人口,環境”為主題 。自此之后,每年的6月5日全國各地都要舉辦紀念活動。1993年北京被選為舉辦慶祝活動的城市,其主題是“打破貧窮與環境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