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去好朋友家去玩,都會忘記媽媽或爸爸規定回家的時間,玩的很盡興的時候就會很遲才回去。讓大人們很著急。于是媽媽就很認真的對我說:“咱們曾經定過一個規矩,就是同樣的錯誤不犯三次,對嗎?”我點了點頭,并跟媽媽保證下一次一定遵守約定,按時回家。
因為我不管是在學習中還是在平時的生活中,經常是一興奮,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再犯同樣的問題,媽媽怎么叮囑都沒有作用。于是“事不過三”的家規就被訂立了,我心甘情愿的接受了約定:要是同樣的錯誤犯了三次或第三次,可以任由媽媽或爸爸適當懲罰。
好景不長,我的老毛病又犯了。上周六的時候,我的作業完成了,就去秦小荷家找她玩,媽媽告訴我最遲六點半要回家,不要影響到別人家吃飯的時間,我同意了。我們玩的很開心,她的媽媽再三邀請我在她家吃飯,我欣然接受了。過了一會兒,媽媽打來電話要我回家了,我只好乖乖的回去了,因為已經超過了七點半。一回家,就被媽媽狠狠的批評了一頓。我知道自己的錯誤是沒有準時回家,并且在別人家吃飯不光打擾了別人,也給別人帶來了負擔。我暗下決心,下次一定要記住回家的時間。
第二天晚上,我又去寧琛家玩,媽媽和我約定的時間是七點半回家,要尊重別人家的休息時間一封家書說家風作文500字一封家書說家風作文500字。我和寧琛在電腦上玩CS槍戰,心里也一直惦記著和媽媽的約定時間。還有五分鐘到七點半了,我趕快和寧琛說再見,沖下樓回家了。媽媽一開門,就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夸獎我守時。這一次,媽媽不但給了我一個吻,還獎勵了我下個周末一小時的玩電腦的時間。我開心極了!
第三次可就沒有那么幸運了,我放學后跟媽媽說了要去陳心宇家拿蠶寶寶,媽媽同意了,并且要我一拿到就趕快回家寫家庭作業。路上和好朋友們一起心不在焉的走著,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柱子上,被他們笑話了一路。等我拿到了蠶寶寶,陳心宇又提議一起去摘桑葉。在路上為了證明我會打水漂,我們又一起到小區的池塘邊開始比賽。我平著朝水面扔了一個小石片,連著打了三個水漂。這下,大家都很羨慕我了。我們邊玩邊找桑葉,一直玩到了七點。意猶未盡的回了家,完全把媽媽的話忘在了腦后。
我剛一敲門,媽媽就滿臉怒氣的站在了我的面前,劈頭蓋臉的把我訓了一頓:“你這樣沒有責任心的玩到現在才回來,如果出了意外媽媽根本聯系不到你,也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找到你,你知道你讓大人們多擔心?跟你約好的時間沒回來寫作業,你又知道你浪費了多少時間?事不過三的規矩你接受嗎?那就先進來,在門口處靜靜的站三分鐘,好好想清楚今天是否有不恰當的地方,然后總結下給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