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湖南文理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湖南文理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根據教育部2017年41號令《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湖南文理學院學分制實施細則》(校政字〔2017〕3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學生轉專業工作,加強學籍管理,特制訂本細則。
第一條 學生原則上按錄取專業就讀,確因個人興趣、專長或身體等原因需轉專業者,可于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原則上限于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集中辦理,無特殊理由,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條 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轉專業:
1.公共基礎課程平均成績排名位于所在專業年級前50%的。
2.公共基礎課程平均成績排名不在前50%,但學生本人高考分數不低于申請轉入專業所在生源地最低錄取分數的。
3.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4.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的。
5.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6.其它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轉專業的。
因休學創業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供創業經歷相關證明,并經創新創業學院認定;因身體原因申請轉專業的,須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學校專家組認定;因特殊原因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交校務會或校領導辦公會討論。
因突出專長或創業、退役后復學申請轉專業者,學校優先考慮。
第四條 下列情形不允許轉專業:
1.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含音、體、美專業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2.其它不符合轉專業的情形。
第五條 與校外合作單位聯合辦學,合作協議中涉及學生轉專業的,按協議執行。
第六條 學生轉專業須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各學院對申請轉專業者進行資格審查,各專業應保證基本辦學規模(專業學生數30人左右),申請轉出超出限額的專業,由所在學院按公共基礎課程平均成績排序。
第七條 當申請轉入人數超過專業可接受人數上限,或轉入條件、考核辦法有明確要求的,由轉入學院按既定方案組織考核選拔。
第八條 學生轉專業后,須修滿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方可畢業。因轉專業未正常修讀的學分,學生應自行安排重修。
第九條 辦理轉專業的流程:
1.公布轉專業計劃。每年9月和3月下旬左右,教務處向各學院征集各專業可接受轉入計劃數、轉入條件、考核辦法等,之后向全校公布。
2.學生申請和轉出學院審核、公示。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湖南文理學院學生專業調整申請表》,交所在學院審核,學院審核同意后公示擬轉出學生名單,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將擬轉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和學生個人申請表報送教務處。
3.學校復核、審定。教務處對各學院上報的轉專業學生進行復核,并會同轉入學院進行考核排序。最終確定的轉專業學生名單經由校領導辦公會審定后向全校公示。
4.辦理轉專業手續。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由教務處將轉專業學生名單及學生轉專業通知書發相關轉出學院。學生持轉專業通知書到轉入學院報到。各轉出和轉入學院為轉專業學生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學籍異動處理、教學安排、宿舍安排等。
第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學校此前頒發的轉專業實施細則同時廢止。本細則未盡事宜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湖南文理學院有哪些專業
文史與法學學院 | 歷史學 電子商務及法律 漢語言文學 法學 新聞學 |
機械工程學院 | 汽車服務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
師范學院 | 學前教育 小學教育 |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城鄉規劃 風景園林 土木工程 |
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 | 環境科學 食品科學與工程(含國際教育) 生物科學(含國際教育) 動物科學農學 水產養殖學 |
國際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體育學院 | 社會體育 體育教育 |
計算機與電氣工程學院 | 網絡工程 軟件工程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自動化 通信工程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藝術學院 | 舞蹈編導 視覺傳達設計 美術學 音樂學 動畫 環境設計 |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化學 制藥工程 環境工程 材料科學與工程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創新創業學院 | |
繼續教育學院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金融工程 會計學 市場營銷 國際經濟與貿易 財務管理 |
數理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應用統計學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物聯網工程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學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金融數學 |
外國語學院 | 日語 商務英語 英語 |
地理科學與旅游學院 | 旅游管理 地理信息科學 酒店管理 地理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