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根據最新規定,研究生入學需繳納學費,而為了減輕學生費用負擔,名牌高校與普通高校均對研究生實行獎助學金政策,二者相互沖抵,學生所交各項費用實際上已經以另一種形式返回。一般而言,名氣越好的高校,學生在資金費用方面的負擔越小,獲取獎助學金的機會越多、金額越高。由于很多考生對于高校的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發放政策十分關注,中公考研特整理985系列高校最新(2015年度)碩士研究生收費及獎助學金政策,供考生參考:
2015年研究生新生學費標準
所有研究生新生按照湘價教〔2013〕110號文件確定的標準繳納學費。如果物價標準有調整,按照新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查看湖南大學計劃財務處。
類別和專業 | 專業代碼說明 | 第一學年預繳標準(單位:元/生?年) |
一、博士研究生 | ||
各專業 | 10000 | |
二、碩士研究生 | ||
(一)學術型 | ||
各專業 | 8000 | |
(二)專業學位 | ||
1.經濟學類 | 專業代碼以02開頭 | 14000 |
2.法學類 | 專業代碼以03開頭 | 10000 |
3.教育學類 | 專業代碼以04開頭 | 10000 |
4.文學類 | 專業代碼以05開頭 | 13000 |
5.歷史學類 | 專業代碼以06開頭 | 8000 |
6.工學類 | 專業代碼以08開頭 | 12000 |
7.農學類 | 專業代碼以09開頭 | 10000 |
8.管理學類(不含MBA) | 專業代碼以12開頭 | 14000 |
9.藝術學類 | 專業代碼以13開頭 | 9000 |
10.工商管理碩士(MBA) | 20000 |
湖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體系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優化研究生潛心學業、健康成才的環境,完善拔尖人才培養機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根據《關于開展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的指導性意見》(湖大研字[2014]1號),制定本辦法。
一、博士研究生獎助學方案
(一)設立博士研究生助學津貼,資助額度為1.5萬元/人?年。直接攻博生、碩博連讀生和普通招考錄取的全日制脫產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學津貼。
(二)設立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額度為1萬元/人?年。全日制脫產在讀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三)設立助教崗位,鼓勵博士生導師設立助研崗位。助教崗位津貼為55~65元/教學時,由學校提供;助研崗位津貼不低于1.2萬元/人?年,由導師項目經費提供。凡享受助學津貼的博士研究生,經導師同意,均可申請助教或助研一種崗位。
(四)設立博士研究生學校獎學金,主要資助對象為三年級和四年級博士研究生,每個年級80名,資助額度為1.5萬元/人?年。
二、碩士研究生獎助學方案
(一)設立碩士研究生助學津貼,資助額度為0.6萬元/人?年。所有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碩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碩士研究生助學津貼。
(二)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碩士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其中一等學業獎學金0.8萬元/人?年,覆蓋面40%;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人?年,覆蓋面30%;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人?年,覆蓋面30%。
(三)為全日制脫產在讀碩士研究生設立助教崗位,助教崗位津貼為35~45元/教學時,由學校提供。
(四)鼓勵導師為全日制脫產在讀碩士研究生設立助研崗位,助研崗位津貼為0.5萬元/人?年,由導師項目經費提供。
(五)為全日制脫產在讀碩士研究生設立助管崗位,助管崗位津貼為500元/人?月,由設立助管崗位的有關單位提供。
三、超過學制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再發放助學津貼和學業獎學金。導師根據其研究工作情況決定是否給予助研崗位資助,繼續資助的助研崗位津貼仍由導師項目經費提供。
四、本辦法從2014級研究生開始施行,2013級及以前各級研究生仍按原辦法執行。
五、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關于做好2014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湖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體系實施辦法》(研字[2014]7號)和《湖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研字[2014]16號),結合學校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啟動2014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標準和申請條件
(一)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獎勵標準為:一等學業獎學金0.8萬元/人?年;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人?年;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人?年。
(二)基本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4.按學校規定報到和注冊,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2014級全日制脫產在讀碩士研究生。
(三)不接受下列碩士研究生的申請:
1.工商管理碩士(領導力MBA實驗班除外)、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各專業學位中“在職班”研究方向、單獨考試、和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非在職考生除外)。
2.未按時繳納學費;
3.違反國家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
4.公開發表的論文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現象;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損失;
6.已辦理休學;
7.保留學籍未按時返校;
8.出國留學;
9.自動退學。
二、名額分配
1.名額總數:2014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名額3374個,其中一等學業獎學金1546個;二等學業獎學金1149個;三等學業獎學金679個。
2.分配原則:根據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生源質量和生源結構制定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學業獎學金名額向生源質量好的學科專業傾斜。
3.計算辦法:按照碩士研究生招生總數的40%、30%、30%分別確定一等、二等和三等獎學金數,在確保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均獲得一等獎學金的基礎上,按各學院招收的非定向就業考生比例分別確定三個等級獎學金人數。
三、評審辦法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
第一學年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入學前科研成果進行綜合評定,其中,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的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全部獲得一等獎學業獎學金,推薦免試的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全部獲得不低于二等獎的學業獎學金。
獲得學業獎學金的碩士研究生自動享受國家助學金,金額為0.6萬元/人?年。
2014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直接來校報到的,參與本次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評審。
參加基礎強化培訓的其他2014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和2014級國防生來校完成入學報到手續后,參加當年的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評審,不再參與本次評審。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獎情況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
被舉報未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調入我校的學生或者有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學校取消其學業獎學金資格,研究生本人須退還已享受的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