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職招生今年一半由分類考試錄取 到2017年成主渠道
3月,省教育廳發布消息稱,湖南省決定從起在總結和推廣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進一步推進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改革,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要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成為主渠道。
按照學校自愿申請、湖南省教育廳審核確定的程序,湖南省教育廳已確定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等68所學校進一步開展單獨招生。至此,單招學校已覆蓋湖南省所有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總規模進一步擴大。
單獨招生對象為省內已參加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湖南省教育廳規定,各單招學校應提前將招生簡章對外公布,供考生選報,部分專業對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招生簡章中注明。
湖南省教育廳規定,各高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應于5月8日前完成。擬錄取名單于5月1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辦理錄取手續。已被單招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與錄取。同時,通過高職單招已錄取學生不得轉校學習;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學生可在本校單獨招生專業范圍內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省教育廳透露,湖南的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改革將逐步建立分別針對普通高中學生和中職學生“文化素養+職業技(潛)能”的考核測試方式;同時將進一步完善以單獨招生為主,五年制大專、對口升學為輔的高職院校分類招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