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湖南師范大學: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由我院組織管理,考點設湖南師范大學。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考試項目分為身體素質項目、輔助技術項目、專項技術項目三部分。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1.身體素質項目(滿分17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輔助技術項目(滿分40分):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傳球墊球、足球運球繞桿射門。
考生只能在上述三個輔項中選擇一項考試。考生在選擇輔項時,不得選擇與其所報專項相近的項目,即籃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足球運球繞桿射門。
3.專項技術項目(滿分90分):考生可在田徑(除100米外)、籃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網球、武術、游泳、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選一項。
二、考試辦法
1.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體育加分與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評分標準》(版)(見湘教考普字[2013]13號)。
2.體育專業考試定于4月12日至25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進行。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繳納有關費用和參加考試。考試項目原則上按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報的執行,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需由考生寫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報名點簽署意見、市縣兩級招考機構審核同意后,于3月底以前報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過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順序 | 地區 | 報到 | 考試 |
第一批 | 株洲、岳陽、婁底 | 4月11日 | 4月12日至13日 |
第二批 | 常德、張家界、郴州 | 4月14日 | 4月15日至16日 |
第三批 | 湘潭、益陽、永州 | 4月17日 | 4月18日至19日 |
第四批 | 長沙、懷化 | 4月20日 | 4月21日至22日 |
第五批 | 衡陽、邵陽、自治州 | 4月23日 | 4月24日至25日 |
3.參加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由市州招考機構統一組織,確定專人(必須是市縣兩級招考機構的工作人員)帶隊,按時到考點報到。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湖南師范大學考點要精心準備,嚴密組織,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工作。要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組考工作方案。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試工作人員選聘工作,選聘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同志擔任考官及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報名考試全過程的服務工作,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要切實加強考試安全管理,確保考試過程不發生任何安全問題。
(二)嚴肅工作紀律,規范考試工作程序。要暢通舉報渠道,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要嚴密防范和查處各類考試違規行為,特別是要嚴防考生替考行為,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驗儀、指紋錄入設備等對考生進行身份核驗,并做好相關證件比對工作。對發現的考試違規行為,要按規定如實做好記錄,并向違規考生開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違規考生告知書》。每場考試結束后,考點要立即張榜公布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公布欄樣式見附件2),有關違規考生的記錄表、證據材料必須在當天報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我院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