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考試成績將于4月5日前在湘潭大學招生網(http://zhaosh.xtu.edu.cn/)上公布,考生可以上網查詢,對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將于4月5日前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對專業考試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務必于4月10日前上我校招生網核準個人報名信息,以便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錄取原則
湖南、北京專業成績要求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聯考合格線,其他省份專業成績要求執行我校校考合格線,文化成績要求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有關規定。
對使用校考成績省份的進檔考生,按考生志愿、專業和文化考試的綜合成績、綜合素質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綜合成績=專業成績×0.6×3.75+文化成績×0.4。對使用聯考成績省份的進檔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及我校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入學及復查
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報到入學。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招生咨詢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411105
電話:0731-58293275 58293451
傳真:0731-58293452
網址:www.xtu.edu.cn
E-mail:zhaosheng@xtu.edu.cn
湘潭大學招生辦微博:http://t.qq.com/xtuzsk(騰訊網)
http://weibo.com/2092930242(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