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凡報考藝術類專業(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相應或相近的專業類別參加省統考。取得省統考專業合格資格的考生,方能參加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我省將于1月28日前公布各專業類別的省統考合格資格線,并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行發放合格證)。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省屬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在湘部屬高校美術類專業、省外高校的藝術類高職(?疲⿲I、省外民辦高校(上海視覺藝術學院除外)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省外公辦二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指以素描、色彩、速寫等為主要考試內容的美術類專業)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設點組織?嫉母咝#▽I)在湘招生錄取時,直接使用省統考相關專業成績,招生學校不得組織湖南考生參加?。上述高校(專業)以外的,可在我省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迹部芍苯邮褂檬〗y考成績。
3.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服飾藝術與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表演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影視節目制作類、攝影攝像類等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統一考試術科考試大綱》(見〈湘教考命字[2015]3號〉),編導類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大綱》(見〈湘教考命字[2015]2號〉),以上考試大綱可登錄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裝類(職高)考試內容以省教育廳《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見〈湘教通[2015]474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