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城南學院 教[2019]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和專業志趣,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與特長發展,加強對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科生轉專業是指由當前修讀專業轉成修讀另一個專業。轉專業工作依照“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1~2個擬轉入專業,但只能轉一次專業。新生入校時入選校企合作班(如會計學ACCA方向班等)專業學生不計入轉專業次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與監督小組,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工作。
(一)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以及教務部、學工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教務部。監督小組由院黨委紀檢委員以及黨務部、院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職責為:制定轉專業管理辦法、研究確定轉專業工作方案、組織轉專業水平考試或面試、審批轉專業學生名單等。
第三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五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條件:
(一)全日制本科一年級(一年級第二學期初)在讀學生。
(二)注冊手續齊備,繳清學費及其它應繳費用。
(三)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四)身心健康,符合轉入專業(專業方向)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第六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特定條件:
在具備第五條規定的基礎上,學生如果申請轉入熱門專業(如會計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還須具備以下兩個特定條件之一:
(一)通過轉專業有利于學生成才,且申請轉專業者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本人學習努力,在當前修讀專業所修各科成績均在及格及以上;
2.已修讀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位列現專業所在年級的前50%;
3.參加學院組織的轉專業水平考試或面試,錄取成績排名達到申請轉入專業的錄取人數的最低分數線。
(二)在某一學科方面有特長,以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的學生身份取得創新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或全國性、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
2.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正式刊物發表作品(或全國性、國際作品展中展覽作品);
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獲得一項及以上專利授權;
4.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5. 通過英語四級考試且成績在500分以上者。
第七條 下列情況,經主管院長審核報院長批準,可以轉專業:
(一)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在現專業學習特別困難的學生,進入一年二期時,可自愿申請轉入與當年高考錄取專業分數線相近(或較低)、適合自己學習的專業就讀。
(三)學生休學、停學后復學,因特殊原因無原所學專業的對應年級接收者。
(四)休學創業和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本人可自愿申請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第八條 為保證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嚴格控制轉專業的比例。轉入學生數控制在該專業當年級在校生總數的25%以內(具體比例由招收教學系根據師資和教學條件等情況確定,符合第六條第(二)款條件的不計入此比例)。
第九條 轉專業的限制性條件:
(一)高考理科考生可轉入文科類專業,文科考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專業(但可轉入文理兼招專業);藝術類專業只能在藝術專業大類內部轉專業。
(二)從外校轉入學生不能轉專業。
(三)正在進行(或受到)學籍處理的學生不能轉專業。
(四)已經轉過一次專業的學生不能再次轉專業。
(五)其他專業不能轉入招生錄取時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十條 學生轉專業只在第一學年春季學期第1~2周辦理一次,具體流程為:
(一)春季學期開學前,各教學系根據本系教學資源情況和學院的規定,提出擬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專業、學生數等轉專業工作方案送交城南學院教務部。
(二)教務部將轉專業工作方案在網上公布,同時公布學生在現專業獲得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只公布排名在本年級專業前50%的學生名單)。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到自己所在系報名,符合第六條第(二)款條件的學生還需同時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系審核學生申請后,將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名單和相關材料匯總簽字后報學院教務部。
(三)如果轉專業報名人數超出轉入專業擬接收人數,學院對符合第六條第(一)款條件的申請轉專業學生組織轉專業水平測試。理工科類學生考《大學英語》和《高等數學》,文科類學生考《大學英語》和《計算機基礎》。兩科考試成績的總和占綜合成績的60%;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教務部根據轉專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出綜合成績并排名,將符合第六條第(一)款條件學生的綜合成績排名和符合第(二)款條件學生的申請材料上報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審議,形成擬同意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并在網上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學院行文。教務部報長沙理工大學、教育廳備案后,完成“學信網”上專業信息變更操作。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十一條 在學院批準轉入另一個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一切活動。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十二條 經批準進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于批準后的當學期進入新專業就讀。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 經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的學籍變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城南學院教務部完成。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一)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學院時編定的學號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變更。
(二)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已領的教材不再退回學院,剛進入新專業學習的教材原則上由學生自行解決。
(三)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按轉入專業調整宿舍。
(四)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如涉及黨、團組織關系變動,學生本人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五)學生轉專業后,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審核畢業資格。在原專業獲得的課程學分按如下規定認定:原專業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對應課程要求的,經確認后,其成績學分直接載入該生在轉入專業上的學籍檔案;不符合要求的,作為選修課成績記入該生在轉入專業上的學籍檔案。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已經開設完畢的課程,學生應隨該專業低年級學生選修相應課程。
(六)接收院系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學籍資料的接交、建檔、完善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9級學生開始施行。學院原有轉專業文件同時廢止。其他相關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由城南學院教務部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