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件模式: | 審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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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事項: | 轉學戶口遷入申請 |
事項編碼: | 100107N012 |
審批類型: | 非行政許可 |
許可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 |
申請條件: |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生)、普通中等學校學生在學期間被批準轉學,要求將戶口遷入或遷往省內、省外。 |
申請材料: | 1、戶口遷移審批表 2、省級高教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省內遷入或遷往省內)或轉出地和轉入地省級高教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省外遷入或遷往省外),市級中專主管部門批準文件(普通中等學校學生轉學) 3、本人身份證 4、戶口遷出、辦理戶口遷移證,戶口遷入需提供戶口遷移證 5、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
辦理流程: | 網上申請流程: 1、遷移人填寫戶口遷移申請審批表; 2、婺城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預審查同意快遞郵件或窗口現場辦理; 3、遷移人郵遞證明材料(證件類原件還需復印件)到辦證中心 4、遷出辦結郵遞戶口遷移證或憑戶口遷移證辦理落戶手續; 4、辦證中心郵遞給當事人有關證件。 窗口現場落戶流程: 遷移人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出或落戶手續。 |
辦理期限: | 1個(工作日) |
時限說明: |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現場勘查、補件、上報(轉報)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戶口遷移證1元/張 |
受理部門: | 戶政 |
受理地址: | 金華市婺城區環城西路2888號火車西站以北500米西側 |
受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內 |
聯系方式: | 0579-82290581 |
監督投訴: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