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時,應當立即向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告,并辦理申報補領新證的有關手續。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身份證。
公民補領新證后找到原證的,應當將原證交給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