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南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王勇帶隊值班《行風熱線》,聽眾關注的主要問題:居住證辦理、戶口分戶等。
行風關注
南陽市公安局于2017年6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實行“零”門檻落戶中心城區和城鎮的制度,對于高校、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技能人才實行了先落戶再就業的政策。今年8月,根據省公安廳《關于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南陽市公安局再次印發通知,全面取消城市城鎮落戶限制。即:只要本人在我市城市城鎮實際居住(憑相關居住證明)、就學(憑學校證明)、就業(憑就業合同或證明)三個條件之一的,即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遷移落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子女均可隨遷落戶。暫時無合法產權房屋的,可以將戶口遷移到親友家中、租賃房屋處或社區公共戶口。可以說是大門敞開,歡迎大家落戶南陽。
行風反饋
微友電線上的燕`子咨詢:拿上房產證是不是可以直接辦居住證?
市公安局回復: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居住的,可以持居住、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及個人身份證件到當地派出所、警務室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申報辦理。
微友家和萬事興咨詢:我家倆個孩子大的已結婚,想分戶可以嗎?
市公安局回復:可以憑結婚證到派出所辦理結婚分戶。
138XXXX9102方城聽眾咨詢:出生醫學證明的名字是父母分手之前起的,現在父母離婚,辦戶口的時候想把姓名更改,但是醫學證明不能重新辦理了,該怎么辦?
市公安局回復:初次辦理戶口,戶政部門是根據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可以先到派出所按照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