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生兒戶口申報需要什么材料?非婚生育辦理戶口申報需要什么材料?小編為您整理相關資料。
徐州新生兒戶口申報辦理材料:
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醫學證明;(孩子出生醫院辦理)
(二)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
無出生醫學證明的,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相關閱讀: 徐州新生兒入戶辦理機構一覽
(四)非婚生育子女申報
1、工作原則.非婚生育子女均可按隨父隨母申報出生登記的原則辦理落戶,不得附加其它任何條件.凡有《出生醫學證明》,可隨《出生醫學證明》上明確的母親或父親申報出生登記;
《出生醫學證明》上沒有明確父親而又要求隨父申報出生登記的,還需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書;
對無《出生醫學證明》或沒有明確母親或父親的,憑親子鑒定證書辦理出生登記.
2、申請.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請書;
②申請人戶籍證明;
③《出生醫學證明》;
④親子鑒定證書(根據工作原則中要求提供).
3、核查及審批
派出所受理非婚生育子女出生登記后,應當走訪嬰兒父母所在地村(居)委會知情人,形成兩份以上調查筆錄,制作民警調查報告,隨同以上材料上報縣(市、區)公安(分)局審批后辦理落戶手續.
出生醫學證明存有可疑情況的,公安派出所應當予以扣留,并聯系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進一步核查、鑒別.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無法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交出生住院記錄、入學記錄等相關證明,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辦理.
無《出生醫學證明》出生登記
(一)工作原則。對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因未在醫療單位分娩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按本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
(二)申請。由嬰兒父母向戶口所在地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請書;
②申請人戶籍證明;
③嬰兒母親所在單位或者居(村)委會證明;
④其他能夠證明嬰兒出生情況的相關材料.
(三)核查及審批.
派出所受理無《出生醫學證明》出生登記申請后,應當走訪嬰兒母親生活地知情人、接生人,形成兩份以上調查筆錄,制作民警調查報告,隨同以上材料上報縣(市、區)公安(分)局審批后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后應及時通報當地計生部門. 推薦閱讀: 徐州新生兒落戶辦理指南
公安機關辦理出生申報登記,發現超計劃生育情形的,應當將超計劃生育情況通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