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和宣傳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推進天水市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現就相關問題解答如下:
Q、實行戶籍制度改革后,甘肅省如何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答:我省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省公安廳在全省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業務的《甘肅省人口信息系統》中取消“戶口性質”一欄,公安派出所在辦理戶籍業務時,在新換發的《居民戶口簿》中“戶別”欄不再登記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Q、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后,是否需要換發《居民戶口簿》?
答: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后,全省從2016年1月1日起,新換發的《居民戶口簿》“戶別”按以上規定進行登記。以前的《居民戶口簿》是否換發根據居民的意愿辦理。
Q、什么是戶口遷移“一站式”服務?
答:戶口遷移“一站式”服務是在省內實行的一項便民利民措施。我省居民在辦理省內戶口遷移時,只需憑有關手續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后簽發《準予遷入證明》即可辦理,不再到遷出地派出所履行戶口遷出手續,遷出地派出所不再發《戶口遷移證》。遷出地為集體戶口的遷移仍按原來的政策規定執行。
Q、公安機關是否還出具公民農業或非農業的戶籍證明?
答:從2016年1月1日起,公安機關不再出具農業或非農業戶口性質的戶籍證明,也不再出具其它形式的證明說明公民農業或非農業的戶口性質。
Q、落戶城鎮“零門檻”是什么意思?
答:落戶城鎮“零門檻”是指有意愿到我市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包括在校學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向居住、生活、工作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落戶城鎮,不受就業、社會保險、住房和居住時限等條件的限制。對無固定住所或租賃房屋的,可申請落戶到公共集體戶。
Q、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不得在群眾辦理落戶城鎮手續時增設任何限制條件”是什么意思?
答:有意愿到我市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及新生嬰兒登記戶口的不得在群眾辦理落戶、登記手續時增設任何限制條件,不得附加其它證明材料,如誠信證明、準生證、村(居)委會證明等。
Q、實行戶籍制度改革后,甘肅省如何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答:《居住證暫行條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縣。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收取費用。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Q、辦理了居住證有什么好處?
答: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公共文化、證照辦理等基本公共服務和受災救助、臨時救助權利。
Q、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是否收費?
答:群眾辦理戶口一律不收取任何費用。
Q、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新居住地就讀有哪些政策保障?
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以居住證為依據及“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新居住地就讀的,可持戶口薄、居住證、租房證明等材料,到流入地縣區教育局登記,按照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由縣區教育局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完義務教育后,凡具有天水市兩年及以上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天水市參加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中考成績達到當年天水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可錄取到天水市高中階段學校就讀。凡具有天水市普通高中連續三年高中學籍的,可在天水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已經落戶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享有教育權利。
為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讓戶籍改革的惠民利民政策深入民心,天水市公安局將通過微信公眾平臺,連續發布多期戶籍制度改革政策專題解讀,快快來看看有哪些好政策吧!
1、問: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后政府提供哪些住房解決渠道?
答:進城落戶的農業人口優先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權利。可購買商品房、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承租公租房、廉租房和住房租賃補貼。
2、問: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后勞動就業創業方面有什么好政策?
答:進城落戶城鎮的農民工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需求的進城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低保對象等農村貧困人口可在住地公共服務機構享有政策咨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服務,優先提供訂單定崗定向培訓,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可就業。
3、問: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后隨遷子女在公共教育方面有什么好政策?
答:進城落戶的農村貧困人口隨遷子女享有保障平等受教育權利。優先享有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等。
4、問: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后醫療衛生方面有什么好政策?
答:進城落戶的農村貧困人口的慢性病患者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范圍,優先覆蓋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患者。
5、問: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后公共文化體育方面有什么好政策?
答:進城落戶的農業人口享有的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送地方戲、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讀書看報、少數民族文化服務、參觀文化遺產、公共體育場館開放、全民健身服務。
6、問:農村進城落戶的困難殘疾人有什么好政策?
答:進城落戶的困難殘疾人給予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無業重度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和保險待遇、殘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殘疾人托養服務、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教育、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殘疾人文化體育、無障礙環境支持。
7、問:農村轉移城鎮落戶的貧困人口享有哪些社會服務?
答:農村轉移城鎮落戶的貧困人口將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法律援助、老年人福利補貼、困境兒童保障、基本殯葬服務、優待優撫、退役軍人安置、重點優撫對象集中供養。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及時給與臨時救助。
8、問: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于2019年1月1日重新公布施行。
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9、問:農業轉移人口戶口遷移到城鎮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什么變化?
答: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10、問:農村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后宅基地有什么變化?
答:沒有。政府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