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消息,4月16日起,北京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大家關心的申報資質、申報流程以及積分制度也在同時面向公眾公布。
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和導向指標構成
基礎指標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
導向指標包括職住區域、疏解行業就業、創新創業、專業技術職務、納稅、信用記錄、守法記錄。
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指標的具體認定標準在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明確,實施細則由市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北京積分落戶基礎指標及分值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并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并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以連續繳納社保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準,每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積3分。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的自有住所;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合法租賃住所;用人單位提供的擁有合法產權的宿舍。申請人需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在自有產權房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房屋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當連續居住年限多于繳納社保年限,以連續繳納社保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準為:大學專科(含高職)9分,大學本科15分,碩士27分,博士39分。
注意:學歷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全日制最高學歷為準,不累加。獲得多個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在其最高學歷得分基礎上,每多獲得1個碩士學位,加3分;每多獲得1個博士學位,加6分。
(四)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的申請人,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的申請人,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區轉移到城六區的申請人,每滿1年減2分,最高減6分;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區轉移到城六區的申請人,每滿1年減4分,最高減12分。
(五)疏解行業就業指標及分值。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在區域性專業市場、一般制造業、《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范圍內就業的申請人,就業每滿1年減6分。就業時間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六)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中的創業企業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體條件在實施細則中明確。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相關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體條件在實施細則中明確。
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獎項的申請人,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獲國家級獎項的加9分,獲本市獎項的加6分。具體獎項認定標準在實施細則中明確。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七)專業技術職務指標及分值。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申請人,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加2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加5分。需為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中央企事業單位評定的專業技術職務,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八)納稅指標及分值。
近3年連續納稅,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在10萬元及以上;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平均每年納稅15萬元及以上;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人,根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以其出資比例計算納稅額,平均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以上三種情況積分不累加。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個人、企業法人及個體工商戶戶主,申請積分落戶的,每條記錄減12分。
(九)信用記錄指標及分值。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有行政處罰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務質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異常狀態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對作為其法人代表或戶主的申請人,每條記錄減12分。
(十)守法記錄指標及分值。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申請人,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多少分可以獲得落戶指標?
到底多少分可以獲得落戶指標幾乎是大家最關注的問題,但本次積分落戶政策并未公布“積分線”,而是選擇“總量控制+自愿申報”的原則,簡單來說就是根據申報的人員數量和積分數量來確定落戶指標的“積分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規定,將由市委市政府根據每年實際申請人員規模情況,結合年度人口調控目標要求,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積分達到年度落戶分值的申請人經公示無異議的可落戶。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當年申請未達到落戶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個資格條件,還可重新申請。屆時,申請人只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查看上一年度申報信息,選擇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內容即可。未變更的信息將保留上一年度填報的內容并以此賦分,只需點擊確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