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來,面臨的頭幾件事中,落戶是一件大事,上戶口雖然流程簡單,可入錯地方,后期會很麻煩。新生兒落戶最近新規定有哪些?新生兒如何落戶?新生兒辦理戶口要準備哪些資料?小編為你制定了2017桂林新生兒落戶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新生兒怎么上戶口。希望對你有用!敬請關注和分享!
政策內生育嬰兒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1、出生時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出生時父母是雙軍人,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駐軍部隊現役軍人,可在本市父(母)駐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本市、區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童),統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申報出生登記。
4、符合一孩生育規定。
5、符合二孩生育規定。
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登記申報表》。
2、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
3、申請人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要復印整本。
4、申請人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5、擬登記地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記的《計劃生育證明》。
6、申請人滿三周歲的,提交一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雙(多)胞胎申報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體戶口的要到住房建設局出具無房證明。
桂林新生兒入戶所需材料
辦理流程
(一)嬰兒監護人持申請材料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申報并現場攝像。雙(多)胞胎和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的,申請人需到場面視。
(二)派出所收到申請材料后,經過初審,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受理,并現場攝像,按照受理類別當場辦理登記或出具受理回執后呈報材料;雙(多)胞胎和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的,需同時拍攝申報人及申請人圖像。
2、申請材料不齊全,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退回申請材料,待材料齊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將理由當場告知申報人。
(三)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辦理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四)經審核批準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政業務受理回執》和申請人相片(滿三周歲的提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標準照)到擬登記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滿十六歲的,應辦理身份證。
桂林新生兒入戶流程
辦理地點
桂林市公安局
地址:棠梓巷3號
電話:(0773)2822710
桂林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
地址:中山北路159號桂林市林業局附近
電話:(0773)2609094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地址:桂林市環城北二路32號對面
電話:(0773)2823832
辦理時限及費用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條件符合、資料齊全,予以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