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分戶辦理條件: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分戶。
立戶辦理條件:單獨立戶,需要憑房產證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如果沒單獨的房產證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證不可以單獨立戶。
辦理材料
分戶辦理材料:
(1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的證明;
(2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調解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后的私房產權證,協議離婚的需提供對房產進行分割的離婚協議書。農村地區應當提供戶內人員同意分戶的協議并經村民委員會確認或公證機關出具的房產分割公證文書;
(3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立戶辦理材料:
(1家庭成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相互關系證明;
(2私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辦理流程
公房分戶:
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私房分戶:
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向遷入地和遷出地派出所申請即可
辦理時間:9:00-11:30,14:00-17:30(參考,具體以派出所實際上班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