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一)夫妻、父母及子女的投靠入戶
(二)購(建)房入戶
(三)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入戶
(四)農民工積分制入戶
(五)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學生戶口辦理
辦理材料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戶口遷入: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投靠配偶;
(四)符合準入條件的其他親屬(限于中心城市、縣城區、建制鎮建成區范圍內)。
公民申請投靠遷入,投靠人可到遷入地公安公安機關申報,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請;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符合準入條件的其他親屬投靠,遷移時需同時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和社區民警意見。
揭陽市各種情況戶口遷入材料一覽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普寧市公安局下架山派出所
地址:普寧市下架山鎮
電話:0663-2581309
普寧市大池派出所
地址:普寧市大池農場
電話:0663-2761114
鰲江派出所
地址:新興街2號
電話:0663-6290275
揭陽市公安局榕東派出所
地址:揭陽榕城區進賢門大道
電話:0663-8673080
辦理時限及費用
免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