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戶口遷入政策條件規定,吉林省買房落戶政策詳細解讀
辦理條件
1.投靠親屬落戶
2.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戶口遷入
3.干部、職工調動戶口遷入
4.引進人才戶口遷入
5.個體工商戶
辦理材料
投靠親屬落戶
(一)夫妻投靠戶口遷入的,憑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擬投靠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為法定結婚年齡以下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憑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系證明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具備獨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贍養老人能力,公安派出所憑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子女的非集體戶口的居民戶口簿、檔案中記載或《出生醫學證明》中能確認家庭成員關系的相關材料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系證明辦理落戶手續。
(四)孤寡老人、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或無勞動能力的人投靠親屬的,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經當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可到近親屬或共同居住的贍養人、撫養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經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審核,市(州)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審批后辦理落戶手續。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戶口遷入
憑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辦理準遷和遷入手續。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處的,在辦理整戶遷移時,需提供結婚證。貸款購房無法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經核實可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貸款證明申請辦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權證、軍產房屋使用證、已實際履行的購買房屋合同、回遷房屋分配證的,憑各種繳費一年以上的票據(至少三種,如:水、電、煤氣、供暖、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辦理準遷和遷入手續。
吉林市各種情況戶口遷入材料一覽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蛟河市前進鄉派出所
地址:蛟河市前進鄉
電話:0432-67031303
磐石縣寶山鄉派出所
地址:寶山鄉
電話:0432-65226641
民主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
電話:0432-62409538
吉林市戶口辦理地點及電話一覽
辦理費用
免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