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本市常住戶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圍內將戶口由原登記地遷到現居住地的戶口登記。
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應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戶主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非本人或戶主辦理的應提供遷移人授權委托證明。
小城鎮戶口、駐京辦事處工作戶口以及非北京生源的大中專院校在校生戶口為限制市內戶口遷移人員,因特殊原因需要辦理市內遷移的,應當提供相應證件證明,經批準后辦理。
北京戶口遷入辦理指南
辦理資料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遷入人與戶內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非直系親屬遷入的,提供戶主同意遷入及在此居住證明;農業人口遷入的,提供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
4、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無房產證明的提供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復印件。農業人口提供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5、本市大中專院校畢業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與就業報到證一致)的證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學校證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報戶口介紹信,市局或分縣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與就業報到證一致)的證明。
辦理流程
一、受理
二、審核
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審批后報分局審批。
三、審定:同審核。
四、告知
工作標準:批準后及時準確告知申辦人辦理結果。
(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
(二)存檔材料齊全規范
辦理地點
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籍派出所的戶籍窗口及分縣局戶政大廳
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戶籍窗口及分縣局戶政大廳
咨詢電話:010-87680101
辦理時間: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
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