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業性轉專業
(一)報名申請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體條件符合擬轉入專業要求;
2、第一學期所有課程全部合格(含重考后成績);
3、申請轉入建筑學專業者應具有一定繪畫基礎,需參加繪畫基礎測試;
4、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1)經轉學進入我校學習者;
(2)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非藝術類專業,或非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藝術類專業者;
(3)申請由低批次錄取專業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者;
(4)作為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被錄取者;
(5)參加文科高考的學生申請轉入只招收理科考生專業,或參加理科高考的學生申請轉入只招收文科考生專業者。
(6)經中外合作項目錄取者。
(二)轉出人數
原則上控制在各專業(大類)本科生人數的20%以內。
(三)審批
由轉出學院和轉入學院審核后,交教務處審核,公示后,學校發文核準。
二、非學業性轉專業
(一)學院內轉專業
1、報名申請條件:轉專業人數原則上不受限制,具體政策由各學院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制定,報學校審批后執行。
2、審批:由各學院審核,公示后,報教務處備案,學校發文核準。
(二)高考錄取高分專業(以下簡稱高分專業)轉其它專業
1、報名申請條件:土建類、機械類和電氣類等高分專業學生可報名轉入除上述三個專業外的其它本科專業(不包含藝術類專業)。
2、審批:由轉出學院和轉入學院審核、公示后,報教務處備案。
三、操作程序
(一)公布招收人數
各類轉專業總人數原則上按專業招生的專業以30人為限,按大類招生的專業以60人為限,具體由學院和教務處根據教學資源情況協商確定。各專業招收轉專業人數將在教務處網站公布。
(二)學生申請
學生填報《武漢輕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交所在學院,并登錄教務管理系統網上填報第一志愿。
(三)轉出審核
學生所在學院根據不同類型轉專業條件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以專業(大類)為單位進行審核,并將擬同意學業性轉專業學生名單和高分專業轉其它專業學生名單交教務處。
(四)轉入審核
接收專業所在學院按已確定的招收辦法對申請學生初審,并將擬同意學業性轉專業學生名單和高分專業轉其它專業學生名單交教務處。
(五)學院內轉專業和高分專業轉其它專業學生名單公示
各學院公示學院內轉專業學生名單,將公示無異議學生名單報教務處;教務處公示高分專業轉其它專業學生名單。
(六)教務處審核學業性轉專業學生情況
教務處審核經轉出和轉入學院審核擬同意的學業性轉專業學生第一學年課程成績。
(1)轉出審核
學生在第二學期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或受到紀律處分,取消轉專業資格。
(2)轉入審核
按學生第一學年核心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確定學生在原專業(大類)中的排名值;
若符合轉入專業(大類)條件的人數超過招收人數,首先按學生在原專業(大類)的排名值從高到低確定轉入學生,當排名值相同時則按核心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轉入學生名單,直至轉專業計劃錄滿為止;
未能滿足第一志愿的學生,可參加第二志愿的錄取。在優先保證該專業(大類)第一志愿學生錄取的情況下按上述方法再進行錄取。
教務處將擬同意學業性轉專業學生名單上網公示。
四、轉專業學生的成績管理
1、轉專業學生在原專業已修課程按課程性質分類認定課程學分,并作為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的依據,同時應補修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核心課程。
2、跨學科門類轉專業或轉出專業與轉入專業第一學年所學課程差異較大的學生可根據自己需要申請編入下一年級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