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文件精神,依據《湖北工業大學普通全日制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湖工大教[2015]43號)相關規定,現將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轉專業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規范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還應遵循以下具體原則:
1.批次原則:申請轉入專業的錄取批次應不高于原專業的錄取批次。各專業不同的錄取年份和生源地,對應的錄取批次不同,詳情見附件1《2015年和2017年分省份分專業錄取批次一覽表》。
2.學科原則:申請轉入專業和原專業原則上應屬于同一學科門類(即授予學位類型一致)。轉入專業與原專業培養計劃差異較大的,2015級學生應降級轉入;2016級學生需補修轉入專業未修讀課程。
3.類別原則:中外合作辦學、藝術類和設計學類、師資班和技能高考學生只能在所屬類別內轉換專業。
4.數量原則:一年級(2016級)擬轉入的學生數最高均不得超過本學院一年級學生總數的6%,二年級(2015級)擬轉入的學生數最高均不得超過本學院二年級學生總數的1%,各學院擬轉入的學生數最大值見附件2《各學院轉入最大人數值》。
二、工作要求:
1.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合理安排,規范操作,保證各環節的平穩、順利、有序進行。
2.各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各專業教學資源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擬定接收學生計劃數。
3.各學院自主設置選拔內容和形式,并對轉專業相關的選拔內容、形式及考核結果負責。
4.考核時間定于2017年12月23日,考核工作必須統一于上午9:30開始,結束時間不限。
三、具體工作安排:
1.計劃公布。12月12日前各學院將各專業轉入計劃和選拔內容和形式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并將相關內容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2.學生申請。12月12日至12月16日,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附件3),經所在學院及轉入學院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進行報名(各教學辦辦公地址見附件4)。
3.學院初審。由轉入學院對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并于12月20日將《申請轉入學生基本信息表》(附件5)紙質及電子檔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同時請各學院將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妥善留存備查。
4.教務處復核。12月21日-12月22日,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并將相關情況向各學院教學辦進行反饋。
5.學院考核。由各學院通知通過教務處復核的學生并組織12月23日的考核工作。
6.結果公布。各學院將通過考核的學生名單及新編班級于12月27日至1月2日在各學院網站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結束,各學院于1月3日將公示無異議后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及新編班級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學籍辦將名單匯總后報校領導批準并簽發轉專業教字文,之后在教務處網站公布轉專業正式結果。
7.學籍變更。教務處學籍辦統一為學生辦理學籍轉換手續,學生在下學期初直接到新專業報到學習。
四、投訴與受理:
教務處受理學生投訴并進行相應處理,各學院應積極配合教務處核查相關情況。
五、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請參照《湖北工業大學普通全日制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湖工大教[2015]43號)。
2.如有其他問題,請及時與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聯系(行政樓B121)。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59750121。
附件1:《2015年和2017年分省份分專業錄取批次一覽表》
附件2: 《各學院轉入最大人數值》
附件3:《轉專業申請表》
附件4:《各學院教學辦公室地址及聯系方式》
附件5:《申請轉入學生基本信息表》
教務處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