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招考辦關于辦理優錄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招考辦:
省招辦已下發《省招辦關于報送普通高校招生優錄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鄂招辦[2015]6號)文件,請各區招考辦遵照執行。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具體優錄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優錄政策有較大調整,各區招考辦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做到熟練掌握優錄政策的審批,確保圓滿完成優錄材料的報送工作。
二、各區招考辦要嚴格按文件要求及時將工作布置給本轄區內的各高中學校,各高中學校班主任應負責本班學生的宣傳布置,特別是學籍在本班但因各種原因未在本班學習的學生,區招考辦也要及時通知已在本區報名的非應屆生,確保有資格辦理優錄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優錄手續。若因工作失誤造成考生未能辦理優錄手續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并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各區招考辦在辦理審核少數民族考生優錄材料時,一定要注意考生與具有少數民族身份的父親或母親(生父母或繼父母)的材料必須完整;少數民族考生的身份審核,由區民族宗教管理部門審核簽字蓋章確認,2000年1月1日(含)后考生父親(母親)更改少數民族身份的須出示省民宗委批準證明。
四、歸僑、華僑子女和歸僑子女三類優錄考生的身份審核,武漢市戶籍考生的身份由區僑務部門審核簽字蓋章確認即可。
五、臺灣省籍考生的戶口簿上考生籍貫注明為臺灣省籍。其身份由省臺辦審核,簽字蓋章確認。
六、關于農村獨生女優錄,符合條件的考生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將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戶籍地人口計生辦。農村獨生女身份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鄉(鎮、街道)計生辦和區計生部門審核,簽字蓋章確認。獨生子女證的發證部門是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工作責任和責任追究。各區招考辦與區衛計委配合做好此項工作。
七、根據文件要求做好相關退役士兵、退役軍人、軍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的優錄審查工作。
八、各區招考辦應要求各中學按文件要求對本校符合優錄并申請辦理的考生進行校內公示,各區招考辦也要將本區內符合優錄并申請辦理的考生進行公示,上報前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各區在向市招考辦報送優錄信息時,要有書面材料說明本區公示優錄考生信息的時間和途徑,在辦理優錄審批手續時上交。市招考辦也將于4月底開始在市招考辦的網站上公示全市符合優錄考生的信息。
全市優錄材料于5月8日上交省招辦。材料上交省招辦后,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