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與轉學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生學籍管理工作,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依據《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章程》,《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的管理。
第二章 轉專業
第三條轉專業應在維護教育公平、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前提下,以發揮學生專長、培養創新創業人才、促進學生完成學業為原則。
第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查批準,可轉入新的專業學習:
(一)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有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
第五條 定向培養士官生的淘汰和補充如涉及到專業調整則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學生在校原則上只允許一次轉專業,必須同時具備已注冊學籍、未受違紀處分兩個必要條件,并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休學創業或退役復學者優先;
(二)轉入學院在教學資源允許的條件下,制定具體排序細則。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由藝術體育類專業申請轉入普通類專業的;
(二)由招生錄取下一批次專業轉入上一批次專業的;
(三)不同學制類型申請轉專業的;
(四)畢業前一年申請轉專業的。
第八條 單獨招生考試、擴招考試、技能高考學生按照省教育廳當年專業調整規定執行。
第九條 轉專業應于第一學期的第18-20教學周向學院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轉入同年級新的專業學習;非第一學期申請轉專業學生,應轉入新專業低年級學習,學籍同時納入低年級進行注冊管理。
第十條學生轉專業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材料;
(二)學生所在學院審核并簽署意見;
(三)學生擬轉入學院簽署意見并提出學生轉專業后按教學計劃應該補修課程及學分;
(四)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簽署意見;
(五)學生轉專業情況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轉專業的學籍異動組織工作,在學期末第18-20周完成第十條之(一)至(二)項手續,第(三)至(五)項在開學前完成。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經學生申請,可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具體程序參照第八條執行。
第十三條 轉專業后學生的學業成績(學分)認定按學校學分制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轉學
第十四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轉入其它同層次學校學習:
(一)因患病無法在本校繼續學習的;
(二)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
(三)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
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其他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學校學生轉出
1.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說明理由、提供相關證明;
2.學生所在學院辦公會初審,提出初步意見;
3.學校學生管理部門進一步審核,提出意見;
4.學校校長辦公會討論做出決議;
5.通過學校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主要包括學生姓名,轉出、擬轉入學校及專業,入學年份,錄取分數,轉學理由等);
6.由學校轉到外省的,還應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轉學材料,由轉出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備案后,商擬轉入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備案;
7.轉學備案校領導簽署《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
(二)學校接受學生轉入
1.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嚴格審核轉入學生的理由、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招生部門確認分數線;
2.學生擬轉入學院辦公會就是否符合該專業培養要求且有教學能力進行初審,提出初步意見;
3.學校校長辦公會討論并做出決議,由轉學備案校領導簽署接收函;
4.通過學校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主要包括學生姓名,轉出、擬轉入學校及專業,入學年份,錄取分數,轉學理由等);
5.轉學備案校領導簽署《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
6.由外省轉入學校的,還應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轉學材料;
7.學校向省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專題報告確認備案。
第十七條 轉入學校應于每學期結束前1個月內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相關申請材料,材料清單如下:
(一)學校報告,內容包括轉學學生的基本信息,轉學理由,擬轉入專業最低錄取分數,學校院、校兩級會議集體研究情況,公示結果等;
(二)《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
(三)學生當年招生考試錄取名冊;
(四)學生已修課程成績單;
(五)學生在校期間表現鑒定;
(六)轉學學生信息公示證明材料;
(七)患病、特殊困難的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或相應證明材料;
(八)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