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
(一)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安排
升學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考查考試、信息技術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總分650分。
1.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
(2)考試形式。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閱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但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3)考試時間。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科目考試使用同一套試卷,考試時間為6月21日至22日,五個科目考試時限各為120分鐘,具體日程見《河北省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2)。
2.體育考查考試成績滿分30分,具體實施方案見附件3。
3.信息技術考試成績滿分10分,具體實施方案見附件4。
4.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滿分10分,具體實施方案見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