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牡丹江師范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牡丹江師范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發揮學生的特長,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形成自覺學習、主動學習的優良學風,進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養質量,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黑龍江省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異動管理實施細則》和《牡丹江師范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牡丹江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在籍學生。
第三條 轉專業工作,應尊重學生對專業的興趣和專長,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學生自愿申請,在保證學校各專業建設發展需要的基礎上進行調整。
第二章 轉專業條件
第四條 學生第一學年所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在第二學期末申請同級轉專業:
(一)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對其它專業有興趣,綜合成績排名在班級前20%的學生;
(二)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對其它專業有專長,且獲得省級專業技能競賽(申請轉入專業)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獎勵或國家級專業技能競賽(申請轉入專業)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獎勵者。獲獎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由申請轉入學院負責審核通過。
第五條 不符合同級轉專業的學生,可以申請降級調整專業。
第六條 因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和自主創業休學后復學的學生,按復學后的年級,可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同級或降級調整專業,學校將予以優先考慮。
第七條 學生休學、保留學籍后復學,因原專業發生變化,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到相近專業。
第八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轉專業,需在同一一級學科下屬的二級學科之間同級轉專業,申請調整專業的學生需參加轉入專業的專業考試,按照名額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按國家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含普通定向、貧困地區專項生、保送生、專升本、民族預科班等學生。
(二)藝術類、體育類學生不得跨學科類別轉入其它專業。
(三)文理科之間不得互轉專業(文理兼招專業除外)。
(四)師范與非師范之間不得互轉專業。
(五)低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
(六)正在休學、保留學籍和擬作退學處理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十條 學校每年5月--7月開展轉專業工作,各學院應在每年5月中旬前,根據學院實際,擬定本學院轉專業接收計劃,包括接收轉入學生人數和轉入學生的基本條件、考察標準等內容。教務處會同學生處和創業就業指導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轉專業接收計劃進行審核。接收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專業年級學生總數的10%。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上報的接收計劃制定本學年《學校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方案》,審核后向全校公布。
第十二條 在第一學年考試結束后,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于開學一周前在學生處網站下載并如實填寫《牡丹江師范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同時附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材料報原學院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原學院按成績排序,以學院為單位報送學生處。學生處協調擬轉入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由轉入學院根據當年轉專業工作方案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學生處,學生處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報請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閱并同意后,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議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后方可正式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十三條 因應征入伍退役和自主創業休學后復學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復學后一周內,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從學生處網站下載并如實填寫《牡丹江師范學院本科學生特殊原因轉專業申請表》,同時須附原專業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材料,經原所在學院、申請轉入學院和武保部、創業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同意后,報請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各學院每年實際轉出人數不應超出專業年級學生總數的20%。若申請轉出人數超過專業學生總數的20%,按獲得國家獎勵、省級獎勵、學習成績排序。
第十五條 申請轉專業的報名人數若超過學院接收的轉入專業計劃,由轉入學院組織測試擇優錄取。學生可申請兩個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轉入專業條件的需留在原專業就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允許申請一次轉專業。
第十六條 轉專業學生應嚴格執行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學生轉專業前已修完的課程,如有與轉入專業的課程相同的,可替代;對轉入專業已經開完的課程,轉入學生尚未修讀的,應修讀;原專業修讀的課程不能替代新專業的課程,可以替代公選課程;轉專業學生必須修完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后方能畢業。
第十七條 轉專業學生按照轉入專業和實際學習年限繳納學費。
第十八條 專業調整過程中,所有相關工作人員、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轉專業規定與程序。如發生徇私舞弊情形,一經查實,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本辦法適用于2017級以后入學的普通本科生,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牡丹江師范學院有哪些專業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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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師范學院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言、廣播電視學、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 |
牡丹江師范學院歷史與文化學院 | 歷史學(師范)、地理科學(師范)、文化產業管理 |
牡丹江師范學院西方語言學院 | 英語(師范)、英語非師范(國際事務)、法語 |
牡丹江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 | 教育學(師范)、心理學(師范)、小學教育(師范)、教育技術(師范)、科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 |
牡丹江師范學院美術與設計學院 | 美術學(師范)、繪畫、動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 |
牡丹江師范學院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師范)、金融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牡丹江師范學院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物理學(師范)、電子信息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物理學 |
牡丹江師范學院化學化工學院 | 化學(師范)、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 |
牡丹江師范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生物科學(師范)、生物技術、制藥工程、園林 |
牡丹江師范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場營銷、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
牡丹江師范學院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軟件工程 |
牡丹江師范學院體育科學學院 | 體育教育(師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牡丹江師范學院法學院 | 法學、知識產權 |
牡丹江師范學院應用英語學院 | 商務英語、翻譯 |
牡丹江師范學院音樂與舞蹈學院 | 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舞蹈表演 |
牡丹江師范學院東方語言學院 | 俄語、日語、朝鮮語 |
牡丹江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