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財政廳和黑龍江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六章 證書發放
第十二條 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哈爾濱商業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財政廳和黑龍江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六章 證書發放
第十二條 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哈爾濱商業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