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二十七條 我校根據黑龍江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一般專業學費標準是4000-6000元/生/學年,體育、藝術類專業最高不超過9000元/生/學年,學費執行標準以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教育廳三部門批復的標準為準。
第六章 獎(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國家獎學金、“孫越崎”獎學金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評審。
第二十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制度,通過積極協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等方式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